政治分析问题
第五章司法保护
第一条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二条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三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未成年犯管教所应当尊重犯罪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护其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应当将未审羁押的未成年人与羁押的成年人分开管理。
被人民法院判决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与已服刑的成年人分开关押和管理。
第五条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不公开审理。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和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以及可能推断该未成年成年人的信息。
第六条家庭、学校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配合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所在的少年犯管教所和其他单位,做好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挽救工作。
第七条经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免予刑事处罚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缓刑、解除收容教养或者服刑期满的未成年人,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不受歧视。
第八条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离婚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有争议,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根据保护子女权益的原则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我们不仅需要自我保护的意识,更需要自我保护的智慧和方法:面对不法侵害,要学会依靠自己的智慧,采取机智灵活的方法与之对抗,保护自己;遇到意外的危险和伤害时,要冷静,学会用最有效的方法求助,把损失降到最低。(3)中国法律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当他们的权益受到侵犯时,他们应该学会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善于与侵权行为作斗争。在与违法犯罪作斗争时,要机智勇敢,不能莽撞,要讲究智斗。(比如面对歹徒的攻击,尽量稳住歹徒,记住歹徒的长相,知道歹徒的行踪,及时拨打110等。)
蓝蓝为他们收钱是不对的。因为我们国家的法律是保护国家和人民、惩罚犯罪的有力武器,我们应该用法律来打击违法犯罪。不打击违法犯罪是一种忍气吞声的态度,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小虎找几个朋友帮忙教训他也是不对的。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应该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但要合法,不能用非法手段进行报复,这本身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否则不仅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萧蔷告诉老师并报警的观点是正确的。当我们遇到不法侵害时,要运用自己的智慧,采取灵活的方法,冷静应对。这是一种依法自律、依法做事、依法维权的方式,既能保护我们的健康成长,也能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稳定。
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