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余镇的历史沿革
三余位于南通沿海,是南通地区最后成陆,也是最年轻的一个镇,其居民多为海门、启东、崇明等地移民。清中后期随着泥沙沉积,海势东移,通州的产盐地由原来的中部石港场、西亭场、金沙场逐年东移,集中到了余西场、余东场。余西场的位置大约在今天的三余竖河以西地区包括恒兴;余东场的位置大约在今天的三余竖河以东地区。光绪、宣统年间,余西场有广运灶、同兴灶、恒新灶、拖灶等垣(盐)商有裕和祥、元亨利;余东场有李灶、王灶、沈灶、隆兴灶和金陵公荡、瞿姓私荡、盘基墩等,垣(盐)商有积风顺、德长厚,这些盐商、灶户掌握着盐场的大片土地,用于出产烧盐的草薪,盐是当时国家的重要物资,盐税是国家的重要税收来源之一,成本高昂的制盐方法,是老祖宗千百年以来的做法,已经根深蒂固,废灶兴垦谈何容易,但清末状元张謇先生以其独特的智慧和非凡的能力解决了盐和垦的矛盾。民国二年(1913年)2月24日,张謇、张詧兄弟等人集资10万元,以大有晋的名义价买余东场积风顺、德长厚宝垣于3月正式成立大有晋盐业公司,月余后又收购余西场裕和祥、元亨利宝垣,公司改为股份制,成立大有晋股份有限公司,股金追加到50万元。这是一个以盐业为导脉从事垦植事业的股份制公司,被有关专家称为北洋政府时期国内主要的股份制公司之一。大有晋公司开办初期,主要从事收购荡地、测量划区、开河筑坝、蓄水浸淡、培植草薪等工作,公司办事处设在垦区的中心位置——贡安(这是后来的地名)。民国三年(1914年)8月22日,余东场盐民100余人放火烧了大有晋公司办事处,杀死公司职员王贡三、李安甫,当事人受到相应的惩罚,这就是著名的“火烧公司”事件。事件后,当地命名为“贡安”,当年底,大有晋公司总部选择三余区公司的“野鹅潭”,并在周边划地100亩建三余镇,从1914年底起三余镇以大有晋总公司基础设施为起点到1921年为止,四周环河的三余镇主街区在边建设边招商中基本落成,在此建有大有晋总公司平房48间,后房10间及围墙和表门,市房(门面及落屋)172间、小菜场、警察局、巡房、栈房、小学、盐包场等基础设施。从民国六年(1917年)6月起由江苏省财政厅核准三余镇牙户(中间商)开设经营粮食、砖木、棉种等物品。大有晋公司创办之初,十分注重土地的连片与方整,因为这样才有利于规划和水利建设,三余区分公司位于大有晋垦区的最西南角(其范围是今天的一社、永兴、镇东、新南、新民村),是公司收购余东场的“三益乡”和余西场的“余中乡”两个乡的部分荡地而组成,取两乡中的第一字,得名“三余”,大有晋公司因设在“三余”地盘上,“三余镇”则为大有晋公司所创办。“三余镇”取代了“大有晋公司”,但其范围不含忠义、北兴桥中的部分区域,大有晋公司中的晋东区、大东区则划入海门版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