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吃车办理什么城管不抓

流动小吃车需要卫生许可证,因为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固定的经营场所。流动快餐车应当先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关于流动快餐车的经营场所,从登记上来说,流动经营不是指其经营场所为流动,而仅是指其流动经营的方式,如送货上门即是指一种经营方式,故流动快餐车应以其固定的办公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

应办理食品摊贩备案卡,以广西省为例为您介绍相关的资料:《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相关法条:第二十四条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方便群众生活、合理布局的原则,统筹考虑交通、噪声、市容等因素,并在听取周边居民委员会、居民代表意见后,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确定经营时段。

食品摊贩经营点应当与垃圾场、公***厕所、畜禽养殖场等污染源保持二十五米以上直线距离。中小学校、幼儿园校门外一百米范围内,不得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第二十五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食品摊贩集中经营区域(路段)、时段的规划设置、摊位数量等信息向社会公布。

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所需的流程是什么

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所需的流程如下:

1、预先核准名称;

2、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许可证;

3、环境评估先到辖区环保局办证处申请;

4、消防电检;

5、工商局审批以上三个单位出据证实后,应交当地工商分局受理;

6、向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地税税务登记号。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食品摊贩应当持身份证件和健康证明向经营所在地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备案,领取食品摊贩备案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食品摊贩未备案的,应当主动采集食品摊贩的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经营范围等相关信息,告知其办理备案手续规定。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九条

申请人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手、采光、照明、通风、冷冻冷藏、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具有经食品安全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与本单位实际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加工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条件和食品安全培训的有关要求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