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刑满释放前通过本科论文答辩,你认为应该给罪犯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吗?
不知道诸位可听过这样一句话,国家都给我机会,你们为啥不给我机会。这句话是刑满释放人员再就业时说的,是啊国家都能给他机会,为啥我们都不能给予他们重新改正的机会呢。人都会犯错,他们绝大多数都是误入歧途,绝非大奸大恶之人。就如三字经开篇人之初,性本善。他们内心的善意曾经在某一时刻被埋藏起来,但是绝对不曾消失。人不可能一开始就是注定作奸犯科。正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在我们看不到的阴暗角落,他们也在瑟瑟发抖。
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做错事就要有惩罚,既然家庭没能教育好那么国家来教育,帮你重造。在郭冬临演的一部小品,深入人心,他热心助人抓坏人。后听说坏人越狱来寻仇,之后引发的一系列搞笑片段。当时想想只觉得有意思笑一笑。其实稍加细想可以得出人们为啥对犯罪人员如此的害怕与憎恨。他们伤害了他人的家庭,于情于理之中自然是敬而远之。小品的结尾的大反转更是让人拍手称快。人家只是表现良好提前出狱。来找他们表示感谢地。他说有一个犯人用一把纸糊菜刀抢了一百块,后来胆子愈来愈大,用真刀抢劫,到后来直接杀人。等到最后的时候他满怀悔恨的说要是当时用纸糊的刀抢劫时被人阻止,他也不会落的如此地步。所以这个小偷是感谢他的恩人,感谢他及时让他回了头。
原谅远比惩罚更需要勇气。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和谐社会之中,人与人之间的相处的基础必是信任。在这个人人平等的世界,如果没了他们的容身之所,换取的估计是社会的退步,我们也更有理由相信,有了我们的感化,世界会变得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