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虐恋啊?

虐恋”这个词英文为sadomasochism,有时又简写为SM、S—M、S/M或S&M。虐恋在中国人的心中基本被归类于变态的范围 英文词sadomasochism意为施虐受虐狂,由两个单词构成,前半部分sadism得名于法国作家萨德,意为施虐狂;虐待狂;病态的残忍,后半部分masochism得名于奥地利作家马索克,意为性受虐狂;被虐待狂。这两者也分别是施虐狂和受虐狂文学的代表作家。将“SM”翻译成“虐恋”是我国老一辈社会学家潘光旦先生提出的。这个译法不仅简洁,而且表达出一层特殊含义:这种倾向与人类的恋爱行为有关,而不仅仅是施虐和受虐活动。 虐恋有一个重大的哲学意义:对人性中非理性方面的揭示。自文艺复兴以来,理性一直是人类最为看重的一种价值。它似乎代表了启蒙和进步,与中世纪的蒙昧相对立。人们不仅认为理性优于非理性,而且认为应当用理性解释一切。而实际上,有许多事是不能用理性来解释的。有此激进女权主义者甚至将理性与男权社会联系在一起加以批判,为非理性“正名”。按照这种逻辑,虐恋活动也具有为非理性赋予正面价值的意义。 李银河博士对虐恋的定义是这样的:它是一种将快感与痛感联系在一起的性活动,或者说是一种通过痛感获得快感的性活动。必须加以说明的是,所谓痛感有两个内涵,其一是肉体痛苦 (如鞭打导致的痛感) ;其二是精神的痛苦 ( 如统治与屈从关系中的羞辱所导致的痛苦感觉)。如果对他人施加痛苦可以导致自身的性兴奋,那就属于施虐倾向范畴;如果接受痛苦可以导致自身的性兴奋,那就属于受虐倾向范畴。虐恋关系中最主要的内容是统治与屈从关系和导致心理与肉体痛苦的行为。虐恋活动中最常见的两种形式是鞭打和捆绑。因此有人又将虐恋活动概括为 D&B (displine and bondage) 或简写为 DB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