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落的武林与敬畏——大师与武人尊严
和朋友聊天,感觉电影很精致,很深情。朋友不同意,说是“有点矫情”。是装腔作势还是装腔作势,没有交谈。后来我想,这种批评的原因大概是我不熟悉民国军人的体面吧。
民间传统的退兵斩刃由来已久,为的是克制反抗,防止叛乱。贾谊《论秦》:“集天下兵,聚咸阳,卖前钹,铸为十二金人,以弱天下人。”北宋开宝五年,明令“京都士人之宅,不得私存兵器。”不止武器,民间私人研究天文兵法也会受到惩罚。景德镇三年“天文兵法,私学有刑”。元朝的管制虽然没有传闻的“几家人用一把菜刀”那么差,但是元朝刑法史中记载“都城造弹弓的人和持弹弓的人,有七十七根杖,他们的财富还不到一半...那些全副武装的人被处死”。到了清朝被抓,发展到民间禁武的地步。雍正四年,颁令“禁人以剑行,禁人以拳斗,禁人以角斗场。违者将依法惩处,竞技场内人员伤亡将视为他杀。”
自此,民间武术的传承转入地下,或由家族传承,或由秘密组织传承。随着清末内忧外患的加剧,清廷不得不招募乡村义勇军,民间对武术的禁令逐渐松动。民国成立后,列强包围,国力衰弱。北洋政府公开鼓励民众习武,广泛兴办武校,宣传武术以团结民族。孙中山先生也提倡“武精神,强国强种”。1912中国武术协会(天津市武术协会)成立,这是当时第一个正式的武术团体。时任总统府军分区主任的冯为名誉主席。65438年至0927年,国民政府在南京建立“中央武馆”,是政府“行政院”直接管辖的武馆。后来又下令全国各县市建立地方武术博物馆,在全民中推广习武。当时政府的大力倡导,掀起了全民习武的热潮。
武术的繁荣也带来了社会结构的变化。有了官方的支持,武术不再低俗,武术阶层的社会地位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如雨后春笋般的武馆,一方面是开馆收徒的钱,一方面是政府拨款,收入可观。比如冯武术协会的名誉会长,成立那天,喝了一杯酒,说了几句话,北洋的官银就进来了。正如邹导演在《师父》中所说,“拳术自古以来就是秘笈,广招学员的武馆都是学生做出来的。政治家出成绩,商人出名声。当他们做够了,不再捐钱,武馆的繁荣就会被打破。”
无论社会地位还是经济地位,武人在当时都是显眼的阶层,属于正派人士。“师傅”“这是天津的规矩,不管输赢,武馆请客。”陈至的徒弟耿第一次踢馆成功。对方邀他去英楼赴宴,他却领着这群勇士去了一个路边摊喝茶喝汤,集市上人头攒动。到了八院,邹主任答应踢馆的唯一条件是:“我要是赢了,输了,就不跟你在大街上喝茶喝汤了。“太掉价了。这样看来,电影里武侠的人举止谈吐都无可厚非,都是上流人士。陈之楚大师来到天津,结识了武术大师郑山傲。他穿着西装打着领结,戴着礼服帽,出入的都是西餐厅、保龄球馆、舞厅和俱乐部。耿的爱人开了一个茶摊,他第一次见到时说:“当我看着你的时候,我觉得我不像一个普通人。你在天津当官吗?(蜀山剑侠传,沾着徒弟的血)我给了你,你就得替他做主。”可想而知,气势非凡。
民国时期武术兴起之初,与军政两界关系密切。1921年,著名武术家李存义在山东军阀马良(时任济南统帅)的军队中教授形意拳。1922年,八卦掌大师龚宝田受张之邀,出任在东三省的客座大使兼主教练。尚云祥是李存义的弟子,在抗日战争期间还担任过以大刀队闻名的西北第29军的武术教练。这时候也有很多军事家有兴趣向军事家求教,熟悉兵力部署。战争危急时,他们可以作为国家编制的军官,受到高度重视。
单看武术的各种规则,也是为了维护武术课的尊严。陈石师傅被告知,为了在天津的武术领域立足,不允许他亲自去踢馆,而且要花好几年时间培养一个天津本地的徒弟,由他一个个去踢馆。成功踢馆八校后,将是天津武校的一大半。这时候策展人会联合请一个师傅打败这个徒弟,把他驱逐出天津,师傅就可以留下来开学校了。如此复杂的规则,苛刻的条件,正是为了保全双方的面子,保全武林的威望和尊严。现实中也有类似的故事。咏春拳原本是南方的一种小拳。叶文大师在上世纪60年代+0950年代从中国大陆到香港,咏春在香港立足并不容易。他接受了来自香港的弟子黄淳梁。黄淳梁首先挑战所有派别的大师,他的记录是非凡的,他的事迹被广泛报道。黄被誉为“打开香港咏春拳大门的英雄”。
习武者的正派还体现在作为当地名人对民间社会秩序的维护上。仲裁纠纷,调解双方矛盾,可视为民事自治的权力。电影《六先生对佛祖扒手的劝诫》和警察与不法商贩冲突的调解就是这样的遗产。早些年,豫南乡镇把这类人称为“光棍”,指的是主张当家作主、调解纠纷、维护秩序、村民自治的有影响的人物。现在这种义正在逐渐消失,被人遗忘,就像那些逝去的武人、武林人士的骄傲和体面。只是仔细听来,刀光剑影,道德激昂,隐隐有来自历史尘埃的回声。
2016三月12初稿
2065438+2006年4月25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