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价值是什么

剩余价值是什么:剩余价值理论指的是剩余价值的生产。

剩余价值,根据马克思的理论,是指在剥削制度下,被统治阶级剥削的,劳动者所生产的新价值中,劳动创造的价值和劳动报酬之间的差额,即“由劳动者创造的被资产阶级无偿占有的劳动”。

剩余价值考察的是劳动过程当中的“价值增值”。显然,此“增值”非彼“增值”,但决定了经济现象领域中的价格和利润增长运动。

关于剩余价值理论,马克思给出总的评论:“所有经济学家都犯了一个错误:他们不是就剩余价值的纯粹形式,不是就剩余价值本身,而是就利润和地租这些特殊形式来考察剩余价值。”

释义:

19世纪,世界资本主义尚处于早期成长阶段,企业规模一般都不大,生产技术手段非常简陋,虽然也曾出现过局部的暂时的过剩现象,但总的来看整个社会生产是短缺的。

在这样一种历史条件下,资本家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所采用的主要的基本手段就是强迫工人长时间高强度地劳动。这种高压手段很自然地引起了工人的抵制,以至反抗。就是在这样一种历史背景下,马克思提出了剩余价值理论。

生产方式:

原始社会前期,生产力水平非常低下,劳动者创造的价值尚不能满足自身及家庭的需要,人在很多时候处于忍饥挨饿的境地,故难以创造剩余价值。原始社会末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劳动者创造的价值除满足自身及家庭需要外,尚有少量剩余,故能生产少量剩余价值。

剩余价值的产生对社会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最明显的便是战争得胜者不再将战俘杀掉,而是将其用作奴隶为自己生产剩余价值。封建社会,剩余价值的生产广泛存在,地主收的地租及国家收的各种捐税,皆来源于农民及其他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