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七力的生平大事

1948年出生于台湾高雄。

1968年于东方工专毕业,随即考上预官,于陆军服役。

1985年票据法被判三年有期徒刑。后因票据法取消刑罚而出狱。

1990年出狱后不久陆续遇到对其「本体观」及「分身」思想有兴趣***同探讨之人,接着部分追随者便组织协会及出版刊物发扬其理念。

1995年璩美凤出面检举宋七力宗教敛财,谢长廷曾接受宋七力的政治献金并担任其法律顾问,宋七力事件因而爆发。

1996年宋七力依常业诈欺罪,遭地方法院判刑七年。

2003年高等法院认为宋七力所论述思想内容甚至实相境界乃属宗教信仰领域,非法院所能审究,全案查无被害人,也无证据证明宋七力施行诈术,因此高等法院判决无罪。

2005年高等法院认为宋七力是否有神通无从检验,司法机关也无从强求任何人为证明,此乃属宗教信仰领域,非法院所能审究,也无证据证明宋七力施行诈术,因此更一审判决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