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古典主义时期音乐?

这一时期音乐的整体风格特征主要表现在一下七个方面:1、音乐从教堂步入宫廷,并逐步走向社会,走向民众。2、音乐创作不再以巴罗克时期的复调手法为主,采用的是主调音乐形式,加强了旋律与和声的对应,建立起“主—下属—属—主”的功能和声进行。3、确立曲式分段式结构原则,旋律不再采用巴罗克时期延绵不断、扩充的音型,而是以短小对称的2、4小节(也有3、5、6小节)为基本单位形成方整型乐句结构。音乐呈现出优美、简单、均衡的特征。4、主题动机式发展,以主题间的对比取代巴罗克时期单一主题的模进发展。5、“通奏低音”被明确的乐器记谱取代,使作曲家对乐器音色的体验更明晰。6、追求客观的美,描绘自然界中的人挣脱对教堂中的神、宫廷中的君主的依恋,拓宽了音乐的表现范围和表现力。7、音乐的重心移到新型的器乐体裁——交响曲、协奏曲、奏鸣曲、四重奏上。以上这些变化对欧洲音乐的发展都具有深远的影响。古典主义时期音乐的类型主要世俗化,专业化,定向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