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事法院是什么机构

国际刑事法院是常设机构。

国际刑事法院(ICC)是根据2002年7月1号开始生效的《罗马国际刑事法院规约》成立的,对犯有种族屠杀罪、危害人类罪(反人道罪)、战争罪、侵略罪的个人进行起诉和审判的法院。

权限只限于审判个人,而且仅对规约生效后的前述四种国际罪行有管辖权,实际上暂时还不能对侵略罪行使管辖权。

2016年,布隆迪、南非、冈比亚、俄罗斯相继宣布退出国际刑事法院。2018年3月14日,罗德里戈·杜特尔特宣布菲律宾将退出国际刑事法庭,立即生效。2019年3月17日,菲律宾正式退出国际刑事法院。

2021年3月3日,国际刑事法院宣布对巴勒斯坦局势启动正式调查,表示调查主要关切将是巴勒斯坦和以色列两方犯罪行为的受害者。根据声明,调查内容为2014年6月13日(巴勒斯坦接受国际刑事法院管辖之日)以来与巴勒斯坦局势相关、属于国际刑事法院管辖范围的犯罪行为。

国际刑事法院职责:

国际刑事法院将审理国家、检举人和联合国安理会委托它审理的案件。此法院有权对种族灭绝罪、战争罪、反人类罪和侵略罪进行审判,但是只追究个人的刑事责任,而且是在各个国家所属的法院不能自主审理的情况下才可介入。

检察官将根据国际刑事法院预审法庭的同意,应某个国家或联合国安理会的请求对罪犯进行起诉。根据规定,国际刑事法院无权审理2002年7月1日以前发生的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