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教室奸杀案受害者母亲回应,对此你怎么看?
其母亲对此的回应是:不与被告人达成赔偿协议,不想拿女儿的生命以金钱作为衡量,只想让被告人受到应有的惩罚,我觉得证明母亲做的很对。生命无法用金钱来衡量,做了错事就一定要对此负责。法律是无情的,也是公平的。
一、事件梳理据网络媒体报道。新东方技术学院教室里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奸杀案。在网上引起了关注和热议,那么这一起事件经过到底是怎么样呢?接下来将为大家梳理。
李某16岁的女儿姚某在北京昌平新东方外国语学校上学。但是在某一天却在学校失联,次日清晨,其女儿的尸体在该校的教学楼被发现,同一日凶手投案自首。
据凶手交代的细节来看,是因为他强行和姚某发生关系,因为害怕被告发,所以勒其脖颈致其死亡,企图用这种方式来消灭对自己不利的证据。
二、事件后续凶手投案自首后,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随后被告人对此判决表示不服,提出上诉被法院驳回维持原判。
虽说凶手有自首的情节,但是因为其犯罪行为过于恶劣,得到这样的判决结果也是其罪有应得。
三、事件反思
看过这一起事件,最让笔者痛心和吃惊的是被害人才16岁,而凶手也才17岁,在这么小的年纪里犯下的罪行,却让成年人都感觉到不寒而栗。究竟什么样的教育环境才会造就这样的人?
都说父母是孩子的老师。孩子的性格,一言一行都和父母的教育有着莫大的关系,那么我觉得在这一起事件中的被告人的父母对于孩子的教育工作肯定是值得反思的!
对于这一起事件大家如何看待,欢迎留言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