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治官方针以及治官思想大概可以概括哪几类
等级森严,层次分明;依法治国,以人法天;纲常名教,相互制约;儒法兼融,德主刑辅。
“礼”强调的是“别”,即所谓“尊尊”;“乐”的作用是“和”,即所谓“亲亲”。有别有和,是巩固周人内部团结的两方面。周公所制定的“礼”,是维护统治者等级制度的政治准则、道德规范和各项典章制度的总称,后来发展为区分贵贱尊卑的等级教条。周公把宗法制和政治制度结合起来,创立了一套完备的服务于奴隶制的上层建筑。周天子是天下大宗,而姬姓诸侯对周天子说来是小宗。而这些诸侯在自己封国内是大宗,同姓卿大夫又是小宗,这样组成一个宝塔形结构,它的顶端是周天子。周代大封同姓诸侯,目的之一是要组成这个以血缘纽带结合起来的政权结构,它比殷代的联盟形式前进了一大步。
《周礼》: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乃立天官冢宰。使帅其属。而掌邦治。以佐王均邦国。
翻译:王建立国都,辨别方向并确定[宗庙和朝廷的]位置,都城与郊野的界限。分设官职,用作民众的榜样。于是设立冢宰,让他率领下属,而掌管天下的治理,辅佐王使天下人各本分。
《周礼》内容六篇分载天、地、春、夏、秋、冬六官。
天官冢宰第一:本章描述政府官制,北周时代据此设立“吏部”,掌管政府官员。
地官司徒第二:本章描述教育体制,北周时代据此设立“户部”,掌管户籍和征税。
春官宗伯第三:本章描述祭祀制度,北周时代据此设立“礼部”,掌管教育及祭祀。
夏官司马第四:本章描述军事制度,北周时代据此设立“兵部”,掌管军事方面。
秋官司寇第五:本章描述刑罚制度,北周时代据此设立“刑部”,掌管法律和刑罚。
冬官考工记第六:本章描述工具制作,北周时代据此设立“工部”,掌管工程方面。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以及少师、少傅、少保,合为“九卿”。 官名。太宰的别称。太宰原为掌管王家财务及宫内事务的官。周武王死时,成王年少,周公曾以冢宰之职摄政。《论语·宪问》:“君薨,百官总己,以听于冢宰三年。”冢宰为内朝主宰。在《周礼》作为天官,成为六卿的首位,总管全国大事。郑玄注:“变冢言大,进退异名也。百官总焉,则谓之冢,列职于王,则称大。冢,大之上也。山顶曰冢。”
按照周制,大国诸侯有时还可以兼任王室的官吏,如周初卫康叔为周司寇,西周末期郑桓公为周司徒,都是其例。诸侯在其封国内设置的官制,大略与王室相等,还有军队各自成为一方之主。周天子对诸侯拥有较大的权威,诸侯还能听命纳贡。
《左传》昭公十三年说:“昔天子班贡,轻重以列,列尊贡重,周之制也。”除贡纳外,还需朝觐述职,出兵从征。周天子有权干涉诸侯内政,有时还向诸侯国派遣监国的使臣,与诸侯并称为“诸侯、诸监”。西周时期,周天子尚能号令诸侯,进入东周,周王室权威下降,诸侯多不履行对王室的义务。王室本身还要依附当时之大国晋、郑与卫,更不用提号令诸侯之事。周郑交质与“射桓王肩”,更让周天子之仅存之威严也亦丧失。
然列国之诸侯在名义上仍为周王之臣属,除楚国之外,多无谮越称王之举。齐桓公提出尊王攘夷,更多是为自己本国利益服务,然亦使周王威略有上升。五霸之君主多亦在此口号下行事,即表面尊王,实则行扩张兼并之实。进入战国之后,国家兼并多已完成,周王朝之诸侯国,仅剩20多个,其中最大者七,号为战国七雄。战国之世,除魏惠王、齐威王曾有朝周之举,然亦是作秀,其他诸侯国之国君已再无朝周之举。
周王是全国的最高统治者,仅次于周王有师、保两大官僚。师、保即太师和太保,掌握朝廷的军政大权,并且为青少国君的监护者。这种政治上的长老监护制度,是从贵族家内幼儿保育和监护的礼制发展而来,并由此形成的一种官职。
中央政权有两大官僚系统,分别为卿事寮和太史寮。周礼是表示等级制度的典章制度和礼仪规定。它的名目繁多,有吉礼、嘉礼、凶礼、宾礼、军礼等。他是维护等级制度、防止“僭越”行为的工具。如周礼规定了贵族饮宴列鼎的数量和鼎内的肉食种类:王九鼎(牛、羊、乳猪、干鱼、干肉、牲肚、猪肉、鲜鱼、鲜肉干)、 诸侯七鼎(牛、羊、乳猪、干鱼、干肉、牲肚、猪肉)、 卿大夫五鼎(羊、乳猪、干鱼、干肉、牲肚) 、士三鼎(乳猪、干鱼、干肉)。乐舞数量也有差异。礼乐制度自周公制定后,任何人都不能修改。
周王有权惩罚违礼的贵族。公元前11世纪到公元前771年是中国历史上的西周时期。为了加强统治,周王朝初期的统治者实行了“封诸侯,建同姓”的政策,把周王室贵族分封到各地,建立西周的属国。周武王死后,年幼的成王继位,武王的弟弟姬旦即周公辅政。
周公旦是位德才兼备并且忠心耿耿的臣子,曹操曾于《短歌行》中曾以“周公吐哺,天下归心”来赞扬他的忠诚与认真。周公在“分邦建国”的基础上“制礼作乐”,总结、继承、完善,从而系统地建立了一整套有关“礼”“乐”的完善制度。主要有“畿服”制、“爵谥”制、“法”制、“嫡长子继承”制和“乐”制等。其中最重要的是嫡长子继承制和贵贱等级制。在殷商时,君位的继承多半是兄终弟及,传位不定。
周公确立的嫡长子继承制,即以血缘为纽带,规定周天子的王位由长子继承。同时把其他庶子分封为诸侯卿大夫。他们与天子的关系是地方与中央、小宗与大宗的关系。周公旦还制定子一系列严格的君臣、父子、兄弟、亲疏、尊卑、贵贱的礼仪制度,以调整中央和地方、王侯与臣民的关系,加强中央政权的统治,这就是所谓的礼乐制度,孔子一生所追求的就是这种有秩序的社会。
《周礼》对官员、百姓,采用儒法兼融、德主刑辅的方针,不仅显示了相当成熟的政治思想,而且有着驾驭百官的管理技巧。管理府库财物的措施,严密细致,相互制约,体现了高超的运筹智慧。书中有许多至今犹有生命力的,可以借鉴的制度。
历史上每逢重大变革之际,多有把《周礼》作为重要的思想资源,从中寻找变法或改革的思想武器者,如西汉的王莽改制、六朝的宇文周革典、北宋的王安石等,变法无不以《周礼》为圭臬。清末,外患内忧交逼,为挽救颓势,孙诒让作《周官政要》,证明《周礼》所蕴涵的治国之道不亚于西方。朝鲜时代后期的著名学者丁若镛(号茶山),曾撰作三十万言的《经世遗表》,主张用《周礼》改革朝鲜的政治制度。
任何一位空想家都不可能脱离现实来勾画理想国的蓝图,《周礼》也是如此,在理想化的框架之下,作者利用了大量历史材料加以填充。不过,作者在使用时往往根据需要作了加工和改造,这是读《周礼》时必须注意的,这也正是此书的复杂之处。
《周礼》作为一部治国纲领,成为历代政治家取法的楷模。古人言必称三代,三代之英在周。古人笃信《周礼》出自周公,书中完善的官制体系和丰富的治国思想,成为帝王、文人取之不尽的人文。《周礼》的许多礼制,影响百代。如从隋代开始实行的"三省六部制",其中的"六部",就是仿照《周礼》的"六官"设置的。
唐代将六部之名定为吏、户、礼、兵、刑、工,作为中央官制的主体,为后世所遵循,一直沿用到清朝灭亡。历朝修订典制,如唐《开元六典》、宋《开宝通礼》、明《大明集礼》等,也都是以《周礼》为蓝本,斟酌损益而成。又如"左祖右社、面朝后市"的都城格局,成为历代帝王向往的楷模。但历朝都城,大都沿用前朝旧址,故其格局难以刷新。
元始祖忽必烈建在北京建立元大都时,得以在金的上京附近重新规划,乃以《周礼》为范本,建立面朝后市、左祖右社的格局。以后,明、清两朝不仅沿用不废,还仿照《周礼》,建天坛、地坛、日坛、月坛、先农坛等,形成今日的布局。朝鲜的汉城,同样有面朝后市、左祖右社的格局,乃是海外依仿《周礼》建都的典范。
《周礼》作者的立意,并非要实录某朝某代的典制,而是要为千秋万世立法则。作者希冀透过此书表达自己对社会、对天人关系的哲学思考,全书的谋篇布局,无不受此左右。儒家认为,人和社会都不过是自然精神的复制品。战国时期,阴阳五行思想勃兴,学术界盛行以人法天之风,讲求人与自然的联系,主张社会组织仿效自然法则,因而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之说。《周礼》作者正是"以人法天"思想的积极奉行者。
《周礼》以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等六篇为间架。天、地、春、夏、秋、冬即天地四方六合,就是古人所说的宇宙。《周礼》六官即六卿,根据作者的安排,每卿统领六十官职。所以,六卿的职官总数为三百六十。众所周知,三百六十正是周天的度数。
《周礼》原名《周官》,此书名缘何而起,前人曾有许多猜测。依笔者之见,所谓《周官》,其实就是"周天之官"的意思。作者以"周官"为书名,暗含了该书的宇宙框架和周天度数的布局,以及"以人法天"的原则。其后,刘歆将《周官》更名为《周礼》,虽然有抬高其地位的用心,但却是歪曲了作者的本意。
《周礼》所涉及之内容极为丰富。大至天下九州,天文历象;小至沟洫道路,草木虫鱼。凡邦国建制,政法文教,礼乐兵刑,赋税度支,膳食衣饰,寝庙车马,农商医卜,工艺制作,各种名物、典章、制度,无所不包。堪称为上古文化史之宝库。礼乐制度主要用来维护宗法制度和君权、族权、夫权、神权。
《荀子·礼论篇》说:“礼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族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所说“礼之三本”,天地代表神权,先祖代表族权,君师代表君权。后来统治者以天、地、君、亲、师作为礼拜的主要对象,就是根据这个理论。
西周春秋时代所讲究的“礼”,是贵族根据原始社会末期父系氏族制阶段的风俗习惯加以发展和改造,用作统治人民和巩固贵族内部关系的一种手段。目的在于维护其宗法制度和君权、族权、夫权、神权,具有维护贵族的世袭制、等级制和加强统治的作用。当时许多经济和政治上的典章制度,常常贯串在各种礼的举行中,依靠各种礼的举行来加以确立和维护。
到春秋后期,就出现了“礼崩乐坏”的局面。这些卿大夫在夺取国君权力的同时,不但僭用诸侯之礼,甚至僭用天子之礼。按礼,天子的舞用“八俏”(“佾”是“列”的意思,每列八人,八佾六十四人),这时季孙氏也用“八佾舞于庭”,孔丘斥责说:“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按礼,天子祭祖唱《雍》诗来撤除祭品,这时鲁的三家都“以《雍》撤”,孔丘认为这种事不该出于“三家之堂”。按礼,只有天子可以“旅”(祭祀)于泰山,这时季孙氏“旅于泰山”,孔丘又指责他不懂礼(《论语·八佾篇》)。卿大夫这样“僭礼”,实质上就是夺取政治权力的一种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