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对象包括三类人

监测对象包括三类人如下:

1、脱贫不稳定户

指虽然超过现行扶贫标准,但各方面发展条件、特别是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监测范围(每年综合农村低保标准、农村可支配收入增幅和物价指数等因素进行调整)或不稳定。

且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

2、边缘易致贫户

指虽然超过现行扶贫标准,但各方面发展条件、特别是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监测范围(每年综合农村低保标准、农村可支配收入增幅和物价指数等因素进行调整)或不稳定,且有致贫风险的一般农户。

3、突发严重困难户

指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是2020年底以后新增的一类监测对象。

这类人群从收入水平看,不能算脱贫不稳定户或边缘易致贫户(即收入高于脱贫不稳定户或边缘易致贫户),而是受突发事件影响,导致刚性支出骤增或收入聚减,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从返贫致贫风险看,具有突发性和暂时性。

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条件

一是根据返贫致贫风险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二是“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义务教育阶段无因经济困难辍学学生、实现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三是收入持续稳定,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出全区当年度收入监测底线。

四是大额刚性支出问题得到稳定解决。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风险稳定消除后再履行相应程序。对无劳动能力的,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持续跟踪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