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银的本质是什么
一般等价物的纸质形势专家看法:“纸白银”——人民币的实质
宋鸿兵先生在《货币战争》里表达了这样一个观点,即:世界上的货币可划分为两类,一是债务型货币,二是非债务型货币;前者以美元为代表,后者以金银为代表.
但是,当分析人民币的性质的时候,宋先生的这个分类显然遇到了问题——人民币不是“债务货币”,因为它不是政府以国债为抵押,由私有的中央银行发行;但同时,它也不是所谓的“诚实货币”,因为它是纸币,而非金属货币,因而它又具有法币的性质.这样,人民币就成了一个“两不靠”的怪物,宋先生到最后也没给它找到一个明确的定位.
在历史上,明清两朝,中国实行的都是银本位制.民国初年继承了满清时期的银本位制,铸造发行了著名的“袁大头”银元.按照宋先生的分法,此时的中国货币因为是贵金属货币,因此是典型的“非债务”的“诚实货币”.
1935年,由于美国的白银回购法案,中国的白银大量的流向美国.造成国内作为流通手段的银币的严重匮乏.在这种情况下,国民政府放弃了银本位制,实行法币制度——一元法币等值于一个银元.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国民政府在发行法币的时候,并没有采用以国债为抵押由私有的中央银行发行的做法,而是由中央银行直接发行纸币,并由政府信用保证其与银币等值流通.也就是说,中国近代法币的诞生是对白银外流所造成的流通手段匮乏的弥补措施.从这个角度来说,国民政府于1935年发行的法币其实是一种“纸白银”——它虽然是纸币,但它不是债务凭证,它代表的是人类已经完成的劳动成果,只是因为没有足够的白银,才用这种以政府权力为基础的“纸白银”来代替.人民币作为法币的继承者,自然也继承了法币的这一性质.人民币的单位是“元”,老百姓习惯把一元钱称为“一块钱”,这实际上都是历史上银(元)本位的遗迹,也是其“纸白银”本质的最好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