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0首都机场爆炸案的爆炸缘由

机场警方表示,引爆炸弹的男子并不是旅客,也不是机场工作人员。该男子是山东菏泽人,叫冀中星,1979年生,曾在广东打工生活,因觉得受到不公正对待上访10多年。

冀中星的实名博客,其中一篇博客中写到,他为了多挣点钱填补家庭经济困难,利用打零工所挣的钱买了辆摩托车拉送客。

2005年6月28日2时许,冀中星骑摩托车搭一乘客去东莞市厚街新塘,途中遇警察巡逻查车。警车将冀中星追到厚街新塘治安队门口。随后,治安队员冲上来用钢管打冀头部,又将乘客摔下车,随后又进行暴打。后经医院诊断查明,冀中星腰1椎体爆裂性骨折导致完全性瘫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博客中还称,冀中星在被打致残后,犯罪分子没有受到惩罚,他也没有得到赔偿。他多次诉求、开博客、投诉,却无任何作用。

该说法暂未得到警方证实。

2014年1月1日,冀中星律师刘晓原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书,冀中星状告广东省公安厅一案被驳回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