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责任车损保险公司怎么赔
同等责任保险公司车损险只赔一半.
2014年12月7日,张某某驾驶车辆行驶至兴义市鲁屯镇义龙大道长河路口处时,与李某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
经交警队认定,张某某和李某某在事故中承担同等责任。车辆经xx保险公司核损,张某某自行支付了修理费34200元。张某某依据车辆修理发票向xx保险公司理赔,xx保险公司仅支付15593元。张某某向法院起诉,要求xx保险公司赔偿全部修理费。
法院认为车辆损失险是一种损失补偿性的保险,被保险人只能在车辆损失保险限额内获得赔偿。
本案被告认可涉案事故为保险责任后,要求保险责任范围应按行政部门划分的责任比例理赔,实际是将保险责任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等同,严重违反了保险人应在车辆损失保险金额内对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