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男子当街调戏女子,青年果断出手制服,见义勇为值得称赞,怎么看?

“为二审法官点赞!坚持正义,才能保护弱者!”河北邢台发生一件颇有争议的案例。一对情侣在广场乘凉,不料却遭喝酒男子调戏。为保护女友,男情侣与男子出现争执,喝酒男子竟然受伤死亡。事后,一审法院认定男情侣构成故意伤害罪,二审法院认定男情侣无罪。

女子温某家中停电,她跟男友孟某到超市充电费,不料因为超过10点无法充值。大夏天的,回去怪热的,两人就到广场上凉快,各占一个石凳乘凉。约半个小时后,一个喝酒的男子走到温某身旁,说了句“美女,咱去开房吧”。温某没有搭理该男子,孟某赶紧上前让男子离开。但男子不愿,与孟某争执起来,孟某打了该男子两巴掌。

喝多了是不是就能避免法律的惩戒,做出一些违法乱纪的行为?在生活中我们不难发现,有人借助酒精来壮胆,做一些正常人不会做的事情,给人一种喝醉了就能无法无天的错觉。

事实上法律对于一个人是否喝醉并没有减轻处罚的规定,一个人能够决定喝多少,也应该为酒后行为负责。醉汉,是很多人讨厌的对象,他们没有把握住喝酒的尺度,酒后行为更是让人无法接受,在天津静海的一个路口,一位醉酒男子就被勇敢的青年当场制服,现场的群众纷纷指责男子的违法行为。

理由是孟某在体力上与男子相当或强于其,男子处于醉酒状态,行动不灵活。当双方出现冲突之初,板砖已经落地,男子失去攻击条件。但孟某还持续攻击男子头面部、颈部,致使其死亡,超过必要限度。

孟某与男子的两次打斗均系男子主动挑衅引发,孟某夺下板砖和使用拳头还击均属于防卫行为;孟某还击男子造成其头面部、颈部、胸部轻微伤和右大脑出血(轻伤一级),前述直接损伤结果并未超过必要限度。

自从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发生后,针对女性的犯罪行为不断被挖掘,我始终认可一句话,男人天生优于女性,应当学会尊重和保护女性,在大街上不应当出现醉汉调戏女性违法行为。

任何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选择出手帮助,这位看不惯醉汉的青年就是如此,据上游新闻报道,他自称郭先生,在路过街口时看到一名男子醉醺醺地对着两名女子做出不文明的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