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最迟不超过什么时间

伤残鉴定的时间最迟不超过一年。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伤残鉴定需要以下程序:

1、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岁仿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3、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纳雀岩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4、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事故伤残鉴定所需的资料有: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