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需要年审吗?多久审一次

一年一验,四年一换,全国所有的企业都需要年检,只要你取得了营业执照。年检制度都相同。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限期是10年,到期更换,原来是每年3月31日前年检,现在新规定,每年6月30日前要年检;个体营业执照有效期是4年,到期更换,年检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一样。

一、企业的工商年检的费用是多少

一般不需要费用的。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原有的营业执照年检的法律已经修改,取消了营业执照年检事项。

现在的营业执照只要每年年初在网上报送前一年营业情况的年度报告就可以了,不用去工商局年检。除去年报,你还需要在国家工商总局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报送你的即时信息。

二、营业执照年检各方需要提供什么具体资料:

(一)公司

1、网上年检预审通过通知书(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下载打印);

2、公司年检报告书(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本单位印章);

3、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4、营业执照副本;

5、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相关许可证(副本)、批准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6、部分公司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从事金融、证券、期货的公司,外商投资的公司,分期交付注册资本在2008年全额缴齐的公司,以及最近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公司,须提交审计报告;其他公司可不提交审计报告,但要提交2008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7、设立分公司的,提交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各种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印章,经办人标注“与原件一致”并签名。

(二)非公司企业法人

1、网上年检预审通过通知书(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下载打印);

2、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本单位印章);

3、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4、营业执照副本;

5、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相关许可证(副本)、批准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6、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加盖本单位印章);

7、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各种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印章,经办人标注“与原件一致”并签名。

(三)分支机构

1、网上年检预审通过通知书(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下载打印);

2、年检报告书(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下载打印,负责人签名,加盖本单位印章);

3、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4、营业执照副本;

5、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相关许可证(副本)、批准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6、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其他经营单位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注:各种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印章,经办人标注“与原件一致”并签名。

(四)合伙企业

1、网上年检预审通过通知书(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下载打印);

2、年检报告书(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印章);

3、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4、营业执照副本;

5、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相关许可证(副本)、批准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6、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各种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印章,经办人标注“与原件一致”并签名。

(五)个人独资企业

1、网上年检预审通过通知书(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下载打印);

2、年检报告书(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投资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印章);

3、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4、营业执照副本;

5、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相关许可证(副本)、批准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6、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各种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印章,经办人标注“与原件一致”并签名。

营业执照是一家单位或者公司正常良好运营的重要保证和证明,每年的三月至六月是营业执照年检的时间段,需要五方协作提供材料进行执照的年检工作。近些年许多地区都已经取消了面检,改成了在官方网站提交资料进行网上年报,大大地节约了时间和精力。

法律依据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

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九条

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