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东省茂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高校现场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39号)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省茂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心基本情况
茂名市疾控中心是茂名市突发公***卫生应急处置和疾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导中心,是隶属于茂名市卫生健康局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它组建于2002年3月,前身为成立于1959年的茂名市卫生防疫站。
单位占地面积10亩,总建筑面积12349平方米,有办公大楼和实验大楼,内设12个专业科室、5个行政后勤科室,办公环境宽敞舒适,另有职工饭堂、休息室、娱乐室、党员活动室、篮球场等。
中心现在编人员***10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94人。在编人员中高级职称人员占24%、中级职称人员占36%。在职人员中,2人获评“茂名市劳动模范”,2人获评茂名市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1人入选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专家,17人入选茂名市科技项目专家库专家。
中心致力于建设、培养高素质的疾控人才队伍,近年来先后派出4人脱产参加为期一年的省级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培训,派出1人参加为期两年的现场流行病学培训。
中心先后承担过和省市级多个科研项目,包括世界卫生组织管理的项目“长春百克鼻喷冻干流感减毒活疫苗保护效力的Ⅲ期临床试验流感样病例研究项目”、中国疾控中心管理的项目“我国沿海水体弧菌分布及其与环境因素的关系研究”、广东省农业厅和广东省科技厅管理的项目“广东省防治H7N9亚型禽流感科技攻关项目”,茂名市科技局管理的项目《实时荧光PCR检测技术平台的建立及其在茂名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应用》、《茂名地区霍乱弧菌流行菌型及其耐药性研究》,以及茂名市新冠防控科技专项项目《2020年茂名市接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的排毒过程及外环境污染情况的研究》、《多病原检测技术平台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中的应用研究》等。
二、招聘对象和招聘基本条件
本次现场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由茂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本单位用人实际需求制定,对象为应往届毕业生,报考人员须具有医学类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士以上学位,以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医学类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本科学历及相应学士学位,且符合报考岗位相应的资格条件。具体招聘条件详见附表1。
鼓励世界“双一流”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以及国(境)外部分知名院校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报考前需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名。
三、应聘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按广东省茂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才招聘要求进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基础,熟悉专业技术发展前沿,能准确地把握专业技术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有一定的学术研究成果。
(一)拥护中国***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中华人民***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三)忠诚疾控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中心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医风医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具体详见《广东省茂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岗位表》(见附件1);
(六)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不符合人才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二)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三)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四)在本次招聘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招聘过程中违纪舞弊的;
(五)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五、人才待遇
获聘人员享受茂名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现场招聘时间及地点安排
1.招聘点地址:广州市天河体育中心田径副场
2.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0日(周六)9:00-12:00
考试时间:2021年3月20日(周六)14:30-17:00
签约时间:2021年3月20日
七、招聘办法
(一)现场报名
考生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报名表(见附件2)、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报到证、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业绩成果材料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报名时间内现场提交材料进行验核(2021年毕业生毕业证书资料可在毕业取得后提交验核),由广东省茂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审核后将原件退回应聘者。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考生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材料报考的,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本次招聘的专业及专业代码均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二)资料审核
广东省茂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报考岗位要求对考生报名资格(包括所学专业适应性)进行确认,并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根据考生的学历、成绩、学习表现、是否中***党员、学生干部、综合荣誉等情况,初审符合条件者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被确定为面试人选者另行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接到面试通知的考生携带有效的二代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
(三)现场招聘办法及签约
本场招聘采用面试+考核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主要以回答问题形式进行,主要包括对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言语表达、仪表仪态以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等进行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人选,由现场招聘工作组组织考核。面试和考核合格者即签订有关协议书。考生须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经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协议生效,办理入职聘用手续。本次现场招聘结束后不作递补。
(四)体检
经面试、考核等程序后,确定体检人选,由茂名市卫生健康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组织进行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须在考察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要求的资料。由茂名市卫生健康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通过的考生,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组织管理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茂名市卫生健康局、茂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现场招聘工作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现场招聘的具体事宜。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茂名市卫生健康局所有。
九、防疫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招聘工作组可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考生应当自觉服从招聘举办单位和招聘点的防疫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按要求配合卫生防疫工作的,不得进入招聘现场,视为放弃资格。考生须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使、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须持有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考生,方可参加线下公开招聘活动。所有考生进入招聘现场,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须完成14天隔离医学观察,提供考前14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1)考生所持的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2)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考前14天内核酸检测阳性;(3)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阳性;(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十、咨询电话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力:0668-2098908
吴爱华:0668-2098918
通信地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开发区天桥路318号(茂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
电子邮箱:mmjk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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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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