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凑佳苗

我真的是死脑筋。今天下午我想把我的想法写在这本书上。我想了半个小时,想不起来书的名字和作者了,但书的内容我还是记得清清楚楚。最后在借阅历史页面找到了标题。我想今晚没有它我会睡不着。

这本书是1年5月完成的,也是在毕业论文PPT答辩制作期间。那是一段忙碌的时光,简书的情节引人入胜。一个下午就看完了。

作者凑佳苗是新本雅明主义的代表人物吗?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不太看重作者的身份,因为通过她的作品深入挖掘作者的心理,才是对她的最大尊重。

我曾经听一位中国作家说过,希望读者看完之后记住我的作品而不是我的名字,那是对我最大的尊重。

其实看完前三章就觉得没什么好写的了,在我的逻辑范围内可以说已经结束了。我一般以为很多不同的小说都归在一本书里,但书名是《自白》,就像《人间失格》一样。但这本书每一章的内容都可以看作是属于不同的主角,每个人都有故事和内心的戏份来描述。

电影也翻拍了这部小说,我还能清晰地记得把那个女孩扔进游泳池的画面。

透露了什么?

学生心理对学生心理不够重视,所以嫉妒心理就攀上了更高的层次。内心的丑陋是不分年龄的,更不用说性别了。

唯一的寄托和爱,如果说最大的支持,或者说积极的一面和排队的一面,就是那个被电晕后被故意扔进游泳池的女孩,明知自己没死。好心喂小狗,最后死了。

杀人是犯罪,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惩罚的年龄是有限制的。如果有犯罪行为或者恶意故意杀人,对小学生、初中生等未成年群体,或者法律有偏见的人有惩罚怎么办?口头指导?还是回家多管教?可见,对于一个失去孩子的单亲妈妈来说,惩罚是完全不够的。

书中的这个观点:“我知道杀人是犯罪。但是我不能理解为什么这是一件坏事。人类只是地球上无数生物中的一种。如果为了获得某种利益而不得不破坏一个物体,那就没办法了。”换句话说,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但谁有权利剥夺一个人的生命?就算他长得丑,你也不能对他发誓,让他像个物件一样消失。

当法律不能惩罚凶手时,谁能充当制裁者?让我想起上个月看完的一部剧《巡回检察官》的最后几集。生意,接连不断的报复和内心的黑暗导致无辜的人受到伤害甚至死亡。这种观念和思想真的正确吗?

对我们自己人也有启发。

青少年犯罪层出不穷,如何完善法律制度需要我们深思。

校园暴力此起彼伏,新闻事件频发,这也是我们在网上能看到的一部分。但隐藏的部分是什么,有多少校园暴力行为不为人知?即使学生遭受心理创伤,也需要在人的一生中治愈。我们需要反思如何识别和预防,如何减少,如何做一个好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