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7日河北省新增确诊1例+无症状20例
2022年10月27日河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2022年10月27日0—24时,河北省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0例,其中保定市4例、张家口市3例、唐山市3例、石家庄市2例、沧州市2例、邢台市2例、承德市1例、廊坊市1例、邯郸市1例、秦皇岛市1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15例。
截至10月27日24时,河北省现有确诊病例2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126例。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主动报告、配合疫情防控是每个公民的义务。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可处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拘留,并处罚款。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场所或者公***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