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什么叫奖扶和特扶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是中国的两种计划生育政策,旨在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应对因政策带来的生活压力。以下是它们的详细解释:
1.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简称奖扶):这项政策主要针对在1973年至2001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的农村家庭。这些家庭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者子女死亡现无子女,且年满60周岁。奖扶对象可以获得国家每月不低于80元人民币的奖励。
2.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简称特扶):特扶政策主要针对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这些家庭的夫妻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或女方须年满4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以及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特别扶助对象可以获得由政府发放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当扶助对象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后,将终止领取扶助金。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可能会因地区和时间的变化而有所变化,因此建议在执行前查阅最新的官方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