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差生”参加中考为何屡禁不止
不让“差生”参加中考为何屡禁不止如下:
据报道,就读于某中学初三的小张,正月十五去报名时,却因学习成绩较差遭到了校方“劝退”,建议他直接去上职高。按照学校相关负责人的解释,校方只是建议小张参加职高春招,不会强行剥夺学生参加中考的权利。这么做是为了让小张多一种选择,从而实现双赢。
然而,这一建议,小张及其家长都难以接受。班主任以未完成寒假作业为由,拒绝其中考报名。多次沟通后最终孩子总算能在班里听课了,但领不到新书。这周二老师又一次把他劝回了家。校方种种行为,显然透露着强制的意味。
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每个适龄未成年人的法定权利,任何个人、集体都无权剥夺。而以成绩差为由劝退学生,毫无疑问是违法违规行为,侵害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遭遇并不是个例,也不是今年才有的新鲜事。这种“劝退”行为屡禁不止,归根结底还是源于唯升学的错误评价导向。“上级给学校有压力,学校对老师有压力”,该校相关负责人的话道出了原因。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用升学率考核评价学校,学校又以此考核评价教师,正是为了所谓的中考升学率,“不让差生报名”的违法违规行为才有顽强的生命力。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胁迫或者诱骗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要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对于类似事件,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更应该依法治教、依法履职,及时纠正相关行为,并进行追责,保障学生完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防止适龄儿童辍学。
此外,劝学生放弃中考,建议其上职高,也是对国家职业教育发展政策的扭曲。去年公布实行的《职业教育法》取消了“普职分流”的提法,改为普职协调发展,对于这一调整,教育部相关负责人称,对于“普职分流”问题,要注意把握关键词“因地制宜”,即不要“一刀切”,要允许各地普职比例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差异。
中考后的普职分流,是为满足不同禀赋和潜能学生的学习需要,同时提供多样化成长成才途径,所以,地方学校应该遵循自愿的原则,而不能在执行层面跑偏。涉事学校单方面“劝退”,并不是普职分流打开的正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