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求理由?论点?
你是王军亲戚吧,如果你说的是事实,那么王军当然就是诈骗罪,诈骗罪的特点就是“以欺诈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所有权”,怎么不构成诈骗罪呢,你为什么还要问“不构成诈骗罪的原因”呢。
王军要想“摆脱”罪行,那就是死不承认收了钱,但还有114和电信部门的通话记录作为证明,看来是罪责难逃了。
另外,这事与王君无关,张某是行贿未遂,所以还构不成行贿罪。
你是王军亲戚吧,如果你说的是事实,那么王军当然就是诈骗罪,诈骗罪的特点就是“以欺诈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所有权”,怎么不构成诈骗罪呢,你为什么还要问“不构成诈骗罪的原因”呢。
王军要想“摆脱”罪行,那就是死不承认收了钱,但还有114和电信部门的通话记录作为证明,看来是罪责难逃了。
另外,这事与王君无关,张某是行贿未遂,所以还构不成行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