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女孩遭4名男生脚踹围殴、掐脖,后续处理结果是什么?

要什么样的父亲,就有什么样的儿子,没有家教,现在这样的人要连他们家长一起惩罚,女孩子你受苦了,你把他们告上法庭,让他们绳之以法,这些男孩子欺负一个弱女子。上学呢,证明这个学校的管理漏洞太多,教师的素质低下,校风太差,不开除还等什么?留下他们对你们学校有影响吗?孩子不懂事?难道家长也无素质,应该是吧,父母是孩子第一老师。

不能这样处理,还应该赔偿精神损失费,应该是巨额的,惩罚性的,起步应该千万计。因为这关系到这个女生的后续精神治疗和恢复,这个过程是极其漫长而痛苦的过程。

这样的处罚结果就是对四个年少无知少年的纵容,可以预见:四个少年必将有恃无恐,欺凌后可以满足成就感,以后必将做出更严重的违法行为。家长一定要引起重视,不要等到出现不可挽回的恶劣行径后追悔莫及。

现在的孩子无论是身体和生理都早熟,有些十四岁左右的孩子以大人还要山狠歹毒,建设国家把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往前推,同时对使用暴力者的惩罚力度加大,很多当众打人者把别人打得半死,受害者被打得头破血流,人也被吓得魂不附体,结果被鉴定为轻伤,施暴者却只被处很轻的处罚,这是在纵容犯罪,对被害者不公平

12岁已经有主观判断这样的暴力对待女孩是什么行为?是后盾?是财富?还是家教?法制文明社会连大人都不敢这么做他们既然肆无忌惮!处分似乎有点太轻不足以长记性,未成年不是理由做错事情就要承担责任,家长社会不重视的有可能助长气焰!

我的小孩曾经也有这样的情形,我找到家长不管,于是我就找到打我孩子的小孩,我压阵在边上看着,用手机录相,让我的孩子一个一个打回去,从那以后,再没人敢打我孩子,我给孩子讲,不惹事,但不要怕事!

小小年纪,对一个小女孩拳打脚踢,全然不顾对方的要害部位,凶残施暴。打人者,不能得不到惩罚!否则,公理何在? 如果得不到妥善解决,要是打的是我女儿,我就采用相应办法:那就是出钱雇用几个15岁男孩,见打人者外出时,见一个打一顿。直打得他一生难忘,天天做恶梦!

成本太便宜,惩戒太温和,处理的结果就是个威吓,好像四大金刚摆个假动作,镇住也只是信徒!目前为止处理能起的作用也只是进一步提高霸凌者施暴时的警惕红线,奠定他们施暴时的信心~我打她了,除了批评教育加道歉还能咋滴吧!破罐不要里和面了。

罚款、道歉也是必要,但不是惩罚的全部,现在的小孩子成熟早,不能以年龄为?免死金牌?,象这种群殴事件,而且都是十四、五岁的男生,四个大男生殴打一个十二岁的女生,而且是专门弄到广场上专门群殴,其是故意伤害并存心找乐子,这不能与起初发生矛盾即时发生冲突的性质混为一谈,这四个小男孩必须付出代价进行劳教,因为他们最起码的善行认知都没有,不能让他们的家长巧妙钻法律空子蒙混过关,因为这是为以后社会不留惯养的祸根而作出的,其四个男孩的家长也不要想方设法的保护你的小孩逃避惩罚,这以后改了是大幸,如这次教育不到位,不但错失教育良机,此时还想考虑他们以后的政治前途吗?早干吗去了!已晚!先教育做人再说吧!其不因她是十二岁女孩,不因年龄比他们四个男生还小而作为人有一丝善念,其品德已严重缺失,如若不严惩蒙混过关,其办案人员极不负责,虽你对当下四个小孩有善念,但为以后社会埋下很大的祸根!你是罪人!

如果这个是我女儿,我会教她,别人这样打她,我要鼓励她学会打回去,即使打不过他们,先抛开对错,女孩子就不能唯唯诺诺,任人欺负,我们不知道什么原因,如果男孩子还有过分行为怎么办?想想就可怕,而且这样子的男孩子,家庭教育绝对也是可怕的,他们的父亲也一定是暴力型的!所以对他们不用客气!

有时候,你反抗万一把四个男生打坏,你得赔礼道歉,你得接受法律的惩罚。 所以忍了吧?很多人都说家长有问题,请问法律在保护谁?打人时怎么看到不像未成年人。承担责任时,法律说这是未成年人。你说有几个会怕。

教育是重要问题,也是全社会大问题,需要更多的法律规范,第一人总的事说变的自私,家长崇爱孩子,家教不严,社会环境,孩子不应该接触的东西,早早接触,第二,教师权为受限,严师出高徏,在校教育最重要,,所以家长不要把你所谓的爱带到学校,让孩子敬师,怕师,才能先会做人。

加大未成人犯罪的罚治。 说是未成年人,在实际的生活环境中已经有了很多坏习惯和坏脾气,有了不该有的冲动和破坏力。 学校丶家庭丶社会都有责任。 只抓学习比成绩,只为补课挣效益,跟本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应该真正的做到?德志体美劳?全面教育。

这种情况有个办法:教育局开办特殊学校,只要是校园霸凌,证据确凿的学生,都集中到一个学校,也让更强悍的学生霸凌他们,让这些学生也尝尝被欺负的滋味。教官都是退伍军人,天天拉练,不让家长探视。然后啥时候改透了,再回学校上课。除此之外,别无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