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唯物主义观

历史唯物主义(historical materiali *** ),亦称唯物史观,是哲学中关于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科学的社会历史观和认识、改造社会的一般方法论,其与历史唯心主义相对。

用“历史唯物主义”这个名词来表述这一科学的社会历史观:“认为一切重要历史事件的终极原因和伟大动力是社会的经济发展,它是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改变,它是由此产生的社会被划分为不同的阶级,也是这些阶级彼此之间的斗争。”

历史唯物主义:它是哲学中关于人类社会发展普遍规律的理论,也是科学的历史观。

历史唯物主义指出:历史的所有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是物资的丰富程度,社会历史的发展有其自身固有的客观规律。

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决定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一般过程;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又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是推动一切社会发展的基本矛盾;在阶级社会中,社会基本矛盾表现为阶级斗争,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阶级斗争的最高形式是进行社会革命,夺取国家政权;社会发展的历史是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的历史,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活动和作用总是受到一定历史阶段的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条件的制约。

历史唯物主义为德国哲学家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创立。

他们称它为“唯物主义历史理论”或“唯物主义历史观”。

俄国哲学家列宁评价历史唯物主义为“科学的社会学”,“唯一的科学的历史观”和“社会科学的唯一科学方法即唯物主义的方法”。

E·伯恩斯坦等则把它修正为经济唯物论。

历史观是人们对于社会历史的根本见解。

在历史唯物主义诞生以前,人们总是从神的意志、卓越人物的思想或某种隐秘的理性,即从某种精神因素出发去解释历史事件,说明历史的发展。

其结果不是曲解人类史,就是完全撇开人类史。

资产阶级历史观用“人”的观点解释历史,比起中世纪用神的意志说明历史的神学观点是一个重大进步。

但它所理解的人是一种抽象的人,即脱离历史发展条件和具体社会关系、孤立地站在自然面前的生物学上的人,或失去感性存在的玄虚的“自我意识”。

从这种抽象的人出发,必然把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动力归结为人类的善良天性或者神秘的理性。

这仍然是用非历史因素、人们想象和思考出来的东西去解释历史,因而不可能正确地认识历史以及历史研究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