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受害人有男性吗
法律主观:男人强奸男人算强奸罪吗不算,构成猥亵罪。长久以来,我国刑法规定的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保护对象为妇女和儿童,并未将强行与成年男性发生性关系认定为犯罪。所以,成年男性被性侵案件,既不属于强奸也不属于强制猥亵。而对猥亵和强奸成年男性是这样定罪处罚的:若造成对方身体受轻伤(及以上),可构成故意伤害罪;若侵犯对方的人格尊严或名誉,则构成侮辱罪;若情节较轻,还可处以治安管理处罚;若致人死亡,也有相应罪名。刑法修正案(九)对猥亵罪的定义进行了修改扩大直到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中,才对猥亵罪的定义进行了修改扩大,对象不再限定为女性和儿童,猥亵成年男性也构成了犯罪。但是对受害者为成年男性的强奸罪定义仍未修改,成年男性仍被排除在强奸受害者行列之外。鉴于“果园大爷性侵案”发生在刑法修正案(九)尚未正式实施的2015年8月3日,所以案件仍然按照修正前的法律为基准进行了判决。类似此案的性侵成年男性案件在我国时有发生:2015年9月19日重庆合川区一男子深夜被另一男子性侵,警方抓到嫌犯后,碍于同性性侵尚属法律空白,加之没有造成明显身体伤害,警方只有将嫌犯教育一番后放行;2010年10月24日,广东深圳一名保安酒后“强奸”男同事,诉至派出所无法立案,后两人私下解决。这还只是男性对男性的“强奸”,女性强奸男性的案件同样存在,比如曾在微博上火遍全国的成都九眼桥女子“强奸”过路男子案。而从世界范围内的立法进程来看,将男性纳入强奸受害者范围也是近几年才是被逐渐认可:韩国是在2013年6月将男性列为强奸的可能对象,美国直到2012年1月才将男性作为强奸罪的受害者,德国1998年将男性列为强奸罪的受害者已经算是先行者了。法律客观:强奸男生有强奸罪吗强奸男性不构成强奸罪,会构成猥亵罪。《刑法》修正案之后,女性不能单独成为强制罪的主体,但可以成为强制猥亵罪的主体。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男人也成为了强制猥亵罪的受害客体,所以女人强奸男人会按强制猥亵罪处罚。如果女性在侵犯男性的时候,造成男性身体损伤的,还可以以故意伤害罪来定罪!男人强奸男人不算强奸罪。但是伤害了他人会涉嫌故意伤害罪和猥亵罪。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中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一):猥亵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聚众或者在公众场合猥亵他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