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转裁判4

一、逆转的王牌

昏黑的小屋中,某人正在作画,最后署名JOVE

同样昏黑的小屋中,两个神秘的人正在用梭哈进行对决

:开牌吧

KKKAA

:你输了

: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

:不好意思,被卷进麻烦的事情里去了

:恩,就是那样

:死了,被狠狠的打死的。

:别这么说,总之,警察就要来了。

:拜托了……如果有什么事情的话……

4月20日 上午 9时37分

地方法院 被告人第3休息室

我们的主角,王泥喜先生登场,很明显今天的第一次辩护就是杀人事件让他很紧张,不过好在有老师牙琉雾人在旁边鼓励。老师告诉他今天的被告是他多年的朋友,并且事发的当晚还与他***进晚餐,所以到最后也不能舍弃他。在与被告见面之后,王泥喜提出了自己的疑问,为何不选超一流的牙琉老师当律师,而要选择他这个新人呢

:……到时候你就明白了

王泥喜:哎?

:如果是你的话,可以做到,拿出自信来。

同一天 上午10时

地方法院 第2法庭

首先是被告入庭

裁判长:真是遗憾哪,很久没见面了,没想到会以这种方式再会。成步堂君。

成步堂:真希望能忘记以前的事情。现在的我只是个蹩脚的钢琴家而已。

亚内:没想到竟然能以这种方式超度你

成步堂:你还真是没变啊,亚内检事先生

事件陈述:几个重点

1.成步堂君在这家餐馆当钢琴家。

2.凶器的瓶子入手,瓶子上沾有被告成步堂君的指纹,仔细检查后会发现是空的(自己手动检查)。

3.被害是海龟,当晚与成步堂君第一次见面,并且与成步堂君玩梭哈

4.梭哈是赌博,是犯罪,所以律师方主张他们没有赌钱,只是普通的胜负而已

对时间当晚的胜负进行证言

关于对决

成步堂:虽然我是个钢琴家,不过却很少弹钢琴。

成步堂:我的工作是与好玩的客人做对手,当然是梭哈。

成步堂:现场的房间是店里的名胜,就是在那里进行胜负。

成步堂:规则也是很正规的,用2组扑克进行的游戏。

成步堂:……当然,只是纯粹的游戏,客人也很满足。

询问:

询问中能得到的情报:成步堂7年来玩梭哈都是完胜。现场的小屋是以前黑社会用来秘密交易的地方。为了防止出老千扑克用的是背面蓝色和背面红色两种。

裁判长:够了,我对你胜负的证言已经大致了解了,下面我希望你能对当晚发生的事件做出说明。

成步堂:真是不可思议呢,我现在正在对胜负进行证言,突然对我提出这种要求,我本来以为能够听到律师方的“异议あり”呢。

王泥喜:糟了,不小心变成听众了

牙琉:等一下,成步堂君,我也希望能从你的口中听到关于事件的情况

裁判长:那么被告,修正你的证言。

证言修正:追加“关于事件的情况,我保持沉默,不过呢,我没碰凶器”

王泥喜:异议あり!出示证据,沾有成步堂君指纹的凶器瓶子。

一段对话后(懒得翻译了= =b)证据更新,成步堂君的指纹是逆手的持的时候留下的,亚内认为只有行凶的时候才会留下这样的指纹。但是当裁判长询问被告如何解释这件事情的时候,成步堂君却说对事件的经过保密。正当裁判长认为成步堂君非常不合作的时候,牙琉提出了异议。当天向警察告发的人,就是成步堂君本人,而且是在现场附近用手机告发的。因为现场是在地下2层,手机信号不通,所以成步堂君回到了一楼,并在那里进行通报(得到证据手机,仔细察看后发现电池盖都坏了,用胶布粘着的,王泥喜还奇怪为什么不换新的,他不知道为什么我们可知道,那可是真宵送给他的 )。牙琉认为被告不仅没有逃走,还依照市民的义务向警察通报,不能说他不合作。而且检事刚才说被告在案发的时候是在现场的,为什么会这么说,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决定性的证人。

新证人入庭

:(发抖ing.....)

亚内:那么,证人,名字和职业。

裁判长:等等,这是怎么一回事?

亚内:大概是害怕吧,因为律师的角(王泥喜的毛还真有点像角……)

王泥喜:(什么跟什么啊)

裁判长:不用担心,那个角,我会把它折断的

:……真的……么?

裁判长:为了不辱我这个木锤!所以,出来吧。

王泥喜:不要做不着边际的约定

证人自我介绍:逆居雅香,在餐馆里当服务员,给客人提供各种杀必死 ,摄影也是一项,所以当晚照下了这样的照片(证据雅香的照片入手)。

对事件当夜的事情进行证言:

雅香:那天晚上,因为客人的拜托是由我来负责发牌。

雅香:那天晚上很冷,两个人都是戴着帽子在进行游戏。

雅香:被害人一直握着脖子上的火箭项链在进行胜负。

雅香:最后的胜负结束的瞬间,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雅香:那个人向被害者扑过去,勒住了他的脖子!

王泥喜:不可能,成步堂先生不会输的。

牙琉:毕竟七年无败么

亚内:我当检事也是七年无败

亚内:我们看事件发生瞬间的照片,很明显从筹码的数量上来看是成步堂君输(证据筹码的照片入手)

询问:

王泥喜:异议あり!对“那个人向被害者扑过去,勒住了他的脖子!”出示证据“浦伏影郎的解剖记录”。被害者明明是被瓶子砸死的。

得到证据现场的照片2

证词修改:被告人勒住了被害者的脖子后又用酒瓶敲了他。

王泥喜:异议あり!对“被害人一直握着脖子上的火箭项链在进行胜负。”出示证据“现场的照片2”。照片上被害者根本就没有带火箭项链。

如果这个证人说的是实话,那么火箭项链就是在被害后消失了,而能够取下项链的只有一个人(成步堂君),也就是说,与其说是被告了住了被害者的脖子,不如说是他正在取下那个火箭项链。

裁判长:……

亚内:……

观众:……

裁判长:被告,是不是这样?

成步堂:……

裁判长:……说起来

成步堂:什么?

裁判长:现在才发现,你的脖子上好象也挂着什么。

成步堂:你是说这个?这个确实是火箭项链,里面有照片,我女儿的照片

对胜负进行证言 )_

雅香:双方都是以筹码3500点开始进行胜负。

雅香:筹码是店里的东西,有大小两种。

雅香:在游戏中获胜的是……对,就是被害者。

雅香:被告人,在最后的胜负中,还是输了。

雅香:决定胜负的瞬间,被告人握住了瓶子……

询问:对“筹码是店里的东西,有大小两种。”进行威慑,并且深追,得到筹码分为100点和1000点两种的情报,并且要求其加入证言。

证言修改:筹码分为100点和1000点两种。

王泥喜:异议あり!对“在游戏中获胜的是……对,就是被害者。”出示证据“筹码的照片”。真的是被害者胜了么?到底是大的筹码代表1000点还是小的筹码代表1000点呢?如果是大筹码代表1000点,那么从照片上来看总***点数就是10600点,与证言中双方总***7000点不符,(选项选两方都正确)但如果是小筹码是1000点的话,筹码的总数就正好。所以是小筹码代表1000点,那么从照片上来看,被害者是2900点,成步堂君是4100点,很明显是成步堂君胜利。所以成步堂君就不存在杀人动机。

雅香:待った!其实最后的一局有人出老千,所以筹码没有进行变动就结束了游戏。

对最后的胜负进行证言

雅香:最后的胜负,双方都是以“三带二”进行胜负。

雅香:扑克从A到K,每个都只有4张。

雅香:所以,看到双方的牌,很明显是出老千了。

雅香:下一个瞬间,两人吵了起来。被发现出老千的被告人……

雅香:拿起了手边的瓶子,把浦伏先生给……

询问:对“所以,看到双方的牌,很明显是出老千了。”进行威慑,得到有第5张A的情报,浦伏的手牌是AAAKK,成步堂君的是777AA,把这情报加入证言。

证言修改:浦伏先生有3枚,被告人先生有2枚……使用了第5枚A。

王泥喜:异议あり!出示证据“筹码的照片”。证人你好像弄错了。

从照片上指出矛盾所在,浦伏的手牌里的A。只有两枚。

雅香:我明明看到了第5张A的……

王泥喜:怎么回事,证人的态度?

牙琉:裁判长,我有一个提案,我要求调查双方的手牌。

要调查哪一方的?选择被害人的。

得到证据被害者的手牌

仔细检查后发现,有一枚背面的颜色不一样。

雅香:怎,怎么可能!我动了手脚的,应该是成步堂先生……啊!

牙琉:刚才你说了什么,证人。

雅香:不,我,那个……

牙琉:裁判长,最简单出老千的方式是什么呢?答案只有一个,就是发牌的人,庄家是自己的同伙。

王泥喜:那么,这个证人就是……

牙琉:老千大师……而且是职业级的。

雅香:呀!!!!!!!!!!!!

王泥喜:从刚才她所说的话可以得出,其实出老千的是被害者才对。而且她的老千似乎失败了,所以,就算她跟被害者之间发生了什么也不奇怪!

裁判长:难道说你要告发逆居雅香!

王泥喜:是的,律师方,告发这个证人为真正的犯人!

雅香:呀!!!!!!!!(@ O @)

因为证人晕倒,而且律师方提出了另外一个可能性,所以本日的审理不可能进行下去,需要进行再调查……

异议あり!(好怀念的声音)

王泥喜:成,成步堂先生……

成步堂:可不能就在这里结束审理哦,裁判长。还不能。一枚不一样颜色的扑克……它的意义,不应该再考虑一下么。

亚内:异议あり!被告人,你了解自己的立场么……你这样不是把一切都弄得一团糟么。

裁判长:亚内检事,你也应该明白,有这家伙在的法庭,本身就是一团糟的。那么下面我们把整个事件再整理一下。

成步堂:那天晚上,我们是把两组扑克交替使用。我曾经说过这个。而且,餐馆里使用的是背面是蓝色和背面是红色的两种扑克。最后的一局,使用的是红色的扑克。

裁判长:原来如此,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有使用的是蓝色扑克的印象。

王泥喜:(确实如此,我总觉得有人说过这个……)

成步堂:确实是有人换过牌,但是这个扑克有两个很大的问题。王泥喜君,先考虑第一个问题。最后的胜负,扑克,是在什么时候被替换的?

选项,选在胜负之后被替换的,因为在游戏中进行更换是不可能的,一看背面颜色立刻就发现了。

亚内:在胜负之后替换,那样根本没有出老千的意义!

成步堂:没错……这就是第一个谜。

裁判长:还,还有么?

成步堂:简单,而且决定性的疑问。是谁把这个红卡片给换掉的?

选项:选另外的人

王泥喜:换牌的人,当然不可能是成步堂先生,然后,大概也不是雅香小姐……

成步堂:哼……哼哼哼哼哼……

裁判长:怎么了,被告人。

成步堂:真不好意思,裁判长,总觉得变得很快乐了。

亚内:律师的主张令人摸不着边际,如果既不是被告也不是证人,那么难道会是别人么。

成步堂:就是这样。到这里,首次,可以看到这个事件的新局面了。

裁判长:新局面……

成步堂:时间之后,因为某个人物的原因,被害者的3带2的手牌被换了一枚,那个人物,犯了两个错误

牙琉:第一个是,扑克的颜色这件事情。

成步堂:换牌的人不知道使用了两套扑克,而且,另外一个是卡片的数字。

王泥喜:的确,第5枚A消失了,变成了K。

成步堂:留下了3带2印象的那个人没想到会有第5枚A,所以从桌子上选了一张K放了进去。那么现在就出现了这样一个可能性。那晚,还有一个人在现场,对,还有没有任何人知道的第3者在场。

中场休息20分

同日 上午11时52分

地方法院 被告人第3休息室

牙琉走后,王泥喜询问了关于成步堂的那个项链的事情,成步堂把项链打开给他看,里面赫然是今次的女主角(成步堂美贯)。然后王泥喜又问成步堂是否在胜负的时候出老千,而实际上成步堂是运用了自己在法庭上学来的对人观察的经验用再来梭哈上,以此达成了7年不败。

成步堂:人类的思考,感情,肯定会通过身体发送出情报来。比如说,回想一下那个证人,逆居雅香,她在说出某个证言的时候,肯定会摸摸自己的头,你注意到了么?

王泥喜:没,没有……(不会注意的吧,普通……)

成步堂:“习惯”“语言”把这些情报解读出来,这就是决定胜负的“铁则”。我也是被某个人教的就是了。

王泥喜:但是,我是不行的,那种东西,不可能看到的……

成步堂:不,如果是你的话就可以。你自己还没有察觉到。到时候你就会明白了。啊,对了,关于这次的事件还有一点。我还没对任何人说出正确的事情。

王泥喜:哎?!!!

成步堂:当然,那是有理由的,从现在开始就会把它弄明白。然后,我的作战,需要你的帮助。需要你的能力。

王泥喜:我的能力?(声音很大么?)

同日 下午12时14分

地方法院 第2法庭

再次传唤雅香……这次她恢复了自己原来出千大师的身份,并且自称“千神之神千”,正读反读都是“千神之神千”。她被浦伏雇用来送入餐馆,为的就是打败成步堂,并且他们写好了一个剧本,给成步堂设下了一个陷阱,先由难道在成步堂口袋里放一张诱饵的牌,然后在第5张A出现的时候对成步堂进行搜身,搜出牌之后,成步堂就会被当成出老千的家伙,从而失掉他7年不败的传说。但是结果并没有如他们所愿。

关于陷阱的证言

雅香:那晚,我确实把诱饵的卡片弄好了。

雅香:最后的胜负,和剧本一样是成步堂的败北,然后就是身体检查。

雅香:但是,诱饵的牌消失了,不知道为什么,作战失败了。

雅香:下一个瞬间,成步堂大哥拿起瓶子就打了过去。

雅香:打浦伏的不是我!是被告那个出老千大哥!

询问:先通过前三句询问出诱饵的卡片是红心5并且现在下落不明。然后对“下一个瞬间,成步堂大哥拿起瓶子就打了过去。”进行威慑,再进行追问,王泥喜特殊能力发动,抓住她摸头的瞬间,そこだ!难道总在说到殴打这个词的时候不自觉地摸自己的头,是因为殴打这个词让她想起了一件凶器,出示证据“瓶子”。因为挨打的不是浦伏,而是她自己!

追加证词:打得是那个家伙!直到警察来了我都一直看着他。

王泥喜:异议あり!出示证据“成步堂的手机”,成步堂曾经离开过房间去给警察打电话。

雅香挨打之后就晕了过去,等她醒来的时候浦伏已经死了,所以肯定不是她杀的。牙琉主张成步堂在说谎,因为当时没有其他人了,只可能是他。成步堂这时候冒了出来,质问牙琉为什么不考虑另外一个可能性,就是有第3者的存在,这在上一节已经证实了。而这个第3者就是认为最后的胜负使用的牌背面是蓝色的人,而在这个法庭上只有一个人是这样认为的,而且是在很早的时候。(亚内大吼:不是我啊)

选择牙琉雾人。

他在整个审理刚开始就曾经说过牌的背面是蓝色。成步堂在此告发牙琉当晚与浦伏见过面,裁判长要求成步堂证言,牙琉反对

裁判长:牙琉,你并不是这个案件的担当律师,王泥喜,你的意见呢?

选择,选让成步堂证言

牙琉:王泥喜,你要背叛我么

王泥喜:我只是想知道真相而已。

关于事件当晚晚餐的证言

成步堂:那晚,我和牙琉一起***进晚餐。就在和这个照片一样的位置上。

成步堂:他走了5分钟之后,浦伏就出现了。

成步堂:之后,那个陷阱失败,浦伏打了那个女孩。

成步堂:女孩晕倒了,浦伏也慌了,我留下他,去呼叫了警察。

成步堂:回到房间之后,这次是他死了,头上的血流成了一直线。

成步堂:然后,我再一次打了电话,这次是给牙琉律师。

询问:威慑“之后,那个陷阱失败,浦伏打了那个女孩。”得到情报,成步堂发现了红心5,并把它扔到了自己喝的果汁瓶里。

修改证词:我在游戏中发现了那个陷阱,于是就用凶器的瓶子把牌处理掉了。

王泥喜:异议あり!出示证据“凶器的瓶子”(须事先调查过得知里面是空的)

不过似乎成步堂也觉得很奇怪,因为他确实把牌扔进了瓶子里。

继续询问:威慑“回到房间之后,这次是他死了,头上的血流成了一直线。”

王泥喜:异议あり!出示证据“现场的照片1”,被害者明明戴着帽子。

成步堂:有一件事情我忘了说,给死者戴上那个帽子的,就是我。玩梭哈的时候他一直都没有脱帽子,我呼叫警察之后回到现场时候,非常精彩的与那个头碰了个正着。队,就跟这个照片一样,无遮无挡光光溜溜。于是我就捡起了落在地板上的帽子,戴在了他的头上。

王泥喜:成步堂先生,请你说实话……

成步堂:我没有说谎,察觉到陷阱并且把牌扔到瓶子里也好,然后,给被害者戴上帽子也好,都是因为某个理由。

裁判长:理由?

成步堂:就是因为这个。

王泥喜:手机么?

成步堂:那晚,呼叫警察之后与牙琉律师的通话,为了以防万一,我把它录下来了。

牙琉:你说什么

成步堂:机会这么难得,牙琉,就让大家也听听吧。

成步堂:牙琉,不好意思,被卷进了麻烦的事情里了。

牙琉:什么,是游戏出事故了?

成步堂:嗯,差不多就是那样。

牙琉:是今晚向你挑战的那个绅士么?

成步堂:啊,死了,被狠狠的打死的。

牙琉:难道……不会是你吧?一点伤都没有的中国瓷器上出现了裂痕……

成步堂:别这么说,总之,警察就要来了。拜托了……如果有什么事情的话……

王泥喜:中国瓷器?

成步堂:陶瓷器的一种,光光溜溜,用来形容人的头的话,就正好是这种感觉。

裁判长:被告人没有拿我的头来作说明,也可以说是一种仁慈吧。

牙琉明明晚餐后就离开了餐馆,为什么他会知道被害者的头像瓷器?终于,成步堂把牙琉推上了舞台。

10分钟的休息后就是牙琉的证言。

同日 下午2点32分

地方法院 被告人第3休息室

神秘少女(大家都知道是谁了= =)出现,叫给了王泥喜一张牌,并且有传言给他“现在要开始最后的胜负,这张牌就是必要的最强的王牌,你选的这张牌里施加了魔法,使用正确的话,会成为最强的杀手锏)”。这是一张黑桃A,而且牌上有血痕!!这就是消失的第5枚A么?

少女丢下一句:“父亲就拜托你了”之后离去了,王泥喜心中却久久不能平静。证据有血痕的A入手。

同日 下午2点45分

地方法院 第2法庭

牙琉站在了证人台上,成步堂确站在了王泥喜的旁边,并且指出那晚浦伏只有一次取下了自己的帽子,就是案发的瞬间,如果想看到浦伏的头,就必须在现场才行。接下来是牙琉的证言。

关于事件当夜的证言:

牙琉:那晚,我注意到了那个男人的杀气,所以返回了店里。

牙琉:走下了楼梯,从过道的小窗口那里向房间里看去。

牙琉:那正好是事件发生之后。

牙琉:被害者正像现场照片那样的姿势死在那里。

牙琉:光溜溜的头,气绝的少女,以及,拿着瓶子的成步堂。

牙琉:我想到“在这里会很不妙”,于是就离开了那里。

牙琉:之后,我就接到了成步堂的电话。

虽然牙琉作出了这样的证言,但是似乎一切都在成步堂的预料之中。

询问:威慑“光溜溜的头,气绝的少女,以及,拿着瓶子的成步堂。”牙琉否认现场有第3者,因为不能证明为什么第3者要把牌给更换掉,但是现在我们手上已经有了最强的王牌。

くらえ!出示证据“有血痕的A”

牙琉:什,什么!不,不可能,为什么,你会,拿着那个东西!

王泥喜:(我总不能说是古怪的少女给我的古怪牌吧……

成步堂:这张牌,是那晚事件之后,我在店里捡到的,牌就是我的生意道具,所以我就把它交给我的女儿了。

牙琉:胡,胡说!这,这不可能!这种证据,我不承认,是假的!

成步堂:假的?为什么你能够这样断言?

牙琉:什,什么?

成步堂:能够断言这个是假的人,只有从犯罪现场把卡片拿走的,真犯人才可以。

牙琉:……!

成步堂:那么,我们继续吧。这个血痕的原因,是什么呢?

亚内:原因?

成步堂:真犯人把牌拿走的原因。

裁判长:是什么?

成步堂:现场照片,大家再看一次被害者的头部。犯罪的瞬间,帽子掉到了地板上,就是这样,流出的血,全部向后脑流去,这些血,滴了一滴在这牌上。只能这么想。为了隐藏牌上的血,犯人把牌拿走了。

牙琉:异议あり!总,总之,那件证据是违法的!

成步堂:违法?

牙琉:成步堂!你是曾经站在法庭的男人,隐藏证据,是多大的罪!

成步堂:这个问题我们稍候再谈,先生,比这更重要的是,这样就可以回答你的疑问了。

牙琉:是,是什么?

成步堂:犯人把牌拿走的理由就是就是留在这牌上的一滴血对他来说是致命的,所以拿走了。

牙琉:异议あり!那个推理,根本没有根据!

成步堂:异议あり!(手指,激动)那是错误的,牙琉先生。

牙琉:什,什么……(说了几遍了啊……)

成步堂:牌上留下的这一滴血,就是因为这个,可以让我们知道所有的真相。

想象现场的情况(3D场景重现)

成步堂:如果手牌的这张卡留下了这滴血,那么上图中那个标记有矛盾?

选择被害者

再把椅子转过去。

成步堂:犯罪的瞬间,椅子是背对桌子的。等我回来的时候,尸体已经和照片中一样了。

成步堂:如果椅子是背对桌子的,那么犯罪的瞬间,就又产生了一个矛盾,这回是哪个标记?

选择犯人

再标出犯人真正所在的位置,只能在那个位置进行犯罪。

选择被害者的正对面。

虽然对面有柜子,但是犯罪的瞬间柜子不在那个位置上,成步堂要求立刻调查柜子,并且又给了一张纸条是需要搜查员搜查的东西。

裁判长:果然法庭才是你应该站在的地方。

成步堂:那还真是多谢了。那么我们必须再向前进。再看俯视图,如果犯罪的瞬间,犯人站在那里,柜子不在那里的话。

移动柜子

结果又产生了新的矛盾

选择目击者的标记

柜子挡住了小窗口。那么牙琉就不可能从小窗口看到房间里的情况。

牙琉:什,什么……!(又来了……)

成步堂:哎呀,第一次看到你动摇呢。

牙琉:库……!バカな……

成步堂:看来你是看漏了,犯罪的瞬间,那个小窗口是被塞住的。那么,能告诉我么,牙琉先生,到底你是在那里看到事件发生的!

搜查员带着结果回来了,柜子后面有一扇隐藏的门!

推理事件的经过(不用翻译了,大家都能看明白)

就在裁判长下令要紧急逮捕牙琉的时候,牙琉又发出了垂死的一击,成步堂身上还有疑点没有解释清楚,那就是瓶子上逆向的指纹。但是,事实往往是很简单的,出示证据“雅香的照片”,成步堂只不过是坐在椅子上去拿放在地板上的瓶子,当然会是反手。而现场留下的瓶子其实是牙琉用凶器与钢琴下的瓶子交换了而已。

牙琉:有能够证明我交换了瓶子的证据么?你们手中的瓶子是空的。

成步堂:异议あり!裁判长,我刚刚还让你调查了一件东西。

就是钢琴下的瓶子,仔细调查瓶子,里面有一张红心5,这才是真正被当成凶器的瓶子,而它在钢琴下面就证明了瓶子被牙琉交换过了。

胜利!

牙琉:这就是你的复仇么……7年前……让你丢掉律师徽章的那个事件……

成步堂:……人生也就是一条路,现在在做些什么也不能改变,我只不过把掉落的火之粉挥向正确的方向而已(这句翻译得不好)。

结束,成步堂君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