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影传媒大奖评选简介

1.任何当年(65438+10月1至65438+2月31)在当地(内地或港台)上映的影片将自动入围华语电影传媒大奖。

2.入围华语电影传媒奖的影片必须是以中文为主要对白、中文字幕为主旋律的影片。

3.要放映的电影必须超过60分钟,并且一周内要放映不少于5张票。

4、入围者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两个:

1)董事为在中国(大陆、香港和台湾)居住满七年或持有中国(大陆、香港和台湾)身份证的中国居民;

2)制作公司是在中国(大陆、香港和台湾)合法注册的公司;

3)该片至少三分之一的台前幕后工作人员是中国(大陆、香港和台湾)居民。

5、最佳新导演资格:

1)考生须为中国公民,无年龄限制;

2)候选人执导和发行的影片(包括提名影片)不得超过两部,其候选影片必须在选举年内在内地、香港和台湾省的其中一家影院公开销售和发行,以及“3。入围条件”必须满足;

3)候选人之前没有获得过其他电影节和电影奖项的最佳导演奖,或本奖项的最佳新导演奖;

4)候选人执导的电影必须是个人导演的作品,联合导演不能参选,联合导演的电影将不计入两部符合条件的电影;

5)候选人也有资格参加最佳导演的评选。

6、最佳新人演员资格:

1)考生无年龄和国家限制;

2)竞赛年度前,候选人未在任何已上映影片中担任主角,或仅在两部影片(包括提名影片)中担任配角;

3)候选人没有凭借其上一部电影中的表演获得其他电影展览和电影奖项的演员奖;

4)候选人也有资格参加最佳女主角和最佳男配角的评选。每年年初,由内地、香港和台湾省的评委对上一年在当地上映的华语电影进行投票,并在最佳电影、最佳导演、最佳编剧、最佳新导演、最佳男女主角、最佳男配角、最佳新演员九个奖项中提出三名候选人,即有内地、香港和台湾省初选的提名名单,这是第一轮提名结果。第二轮评委从每个奖项的第一轮提名中选出三名候选人,获得最终候选人名单;第三轮评委负责从第二轮评审结果中选出每个奖项的最终获奖者。

自2012年以来,提名名单从三个增加到五个。

来自内地、香港和台湾省的知名电影文化工作者和影评人参加了华语电影传媒大奖的评审。华语电影传媒大奖没有采用电影奖项通用的报名方式,而是规定当年上映的所有华语电影作品自动入围本届候选作品。

每年年初,该奖项在中国各地举行了七次以上的评估研讨会,并公开发表了评估投票讨论的结果,并非常谨慎地对待评估过程。

第一轮评估细则

1.最佳奖项的提名由来自大陆、香港和台湾省的第一轮评审团成员组成。经过讨论,投票选出地方提名名单,得票最高的前三名进入第二轮。

2.评选方式:组委会召集当地评委分别在香港、台湾省、广州、北京和上海召开第一轮评审会议,并向参加评审讨论会的评委发放一份专门的初选表,每人一份。凡填写、抄写、遗失或未参加讨论会议者视为无效票。

3.内地评委投票选出2008年10月至2008年2月65438+年度中国电影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男主角、最佳男配角、最佳女配角、最佳编剧、最佳新导演和最佳新演员提名。在内地上映的香港电影或合拍片将根据香港上映版本进行评选。如果香港发布版分为普通版和加长版,以组委会指定为准。

4.香港评委投票选出2008年6月5438+10月1日至2008年2月31日年度华语电影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男主角、最佳女主角、最佳男配角、最佳编剧、最佳新导演和最佳新演员提名。

5.台湾省评委从2008年6月5438+10月至2008年2月365438+10月在台湾省上映的所有入围影片中投票提名最佳电影、最佳导演、最佳男演员、最佳女演员、最佳男配角、最佳女配角、最佳编剧、最佳新导演和最佳新演员。

6.原则上,每个地区的提名不得超过三个,也可以少于这个数字。如果有突出的成就,可以向现任主席申请额外的名额。

7.如果在提名名单中发现不合格的候选人,其提名资格将被取消,空缺将由下一位得票最高的人填补;

8.第一轮提名是根据大陆、香港和台湾省的提名进行的。年度华语电影9个奖项首轮共有9项提名,分别是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男主角、最佳女主角、最佳男配角、最佳女配角、最佳编剧、最佳新导演和最佳新演员。

最终审查的详细规则

1.自2013年度起,组委会将邀请评委组成最终评审团,评委人数不少于7人。

2.今年的传媒大奖将以投票方式进行,每个人只能为每个项目投一票。凡填写、复印、遗失或未出席会议者将被视为无效票;

3.评审团主席由评委互选产生,得票最高者当选;

4.评审顺序:最佳新人演员、最佳女配角、最佳男配角、最佳女主角、最佳男主角、最佳编剧、最佳新人导演、最佳导演、最佳电影,* * *入选最佳榜单九大奖项;

5、监票人检查每位评委的身份证明,确认无误后,宣布评审开始;

6.每个奖项讨论完毕后开始投票;评委在“第一轮”栏目填写奖项的个人投票结果,监票人对评委的投票进行收集和统计,并当场统计和公布各奖项候选人提名的票数;

7.如果出现少于一半的情况,得票最低的人将被淘汰并重新讨论。讨论结束后,评委将在“第二轮”一栏填写投票结果并选出获奖者;

8。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擅自填写“第二轮”投票结果者将视为无效;

9.每次投票评判后,您无法修改自己的投票内容;

10.每个奖项只能评出一个最佳结果。没有空缺,法官不能弃权。

11.法官可以提出临时动议,但该动议必须得到半数以上法官的同意才能成立和讨论。如果评委的动议涉及为奖项增加提名人或提名电影,该动议必须得到三分之二以上评委的批准。投票将以即兴举手方式进行。本次投票仅进行一次,得票过半者获奖,否则视为无效。

12.上述过程由公证员记录,并由提出临时动议的法官签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