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 )。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联系和发展的观点)。
物质世界处于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之中,反映这种联系和发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把事物或现象看成是互相联系的,还是彼此孤立存在的,这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分歧之一。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或现象都是相互联系的。
所谓联系是指事物之间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联系的观点则是对客观事物及其相互关系的反映,是唯物辩证法的第一个总特征。
扩展资料
唯物辩证法指出:一切存在的事物都由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一对矛盾组合而成(例如,有光就有影,有正就有负,有生就有死,有得就有失,电现象中包含有正电荷和负电荷,等等)。
矛盾着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从而推动着事物的发展。因此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对立统一思想来自黑格尔。
事物与物质、运动、变化与发展的关系:
第一,世界是物质的,物质世界是运动的,运动与物质不可分,是物质的存在方式和根本属性,运动的根源在于普遍联系及其矛盾;运动产生变化,运动是变化的动因,变化的基本趋势是发展。
第二,事物包括物质及其运动现象;精神现象的变化是由特殊物质——人脑中承载信息的智慧细胞联系及其运动的结果,精神现象就本身而言不会运动,否则就陷入了唯心主义错误。
第三,发展是事物(包括精神现象)变化的基本趋势,指事物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变化过程,它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