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斌向国家索赔1500万,高不高
疑罪从无的确不一定是冤案,但念斌案的确有问题,他有权向国家索赔
很多坚持朴素正义观念网友认为不应该赔偿,因为念斌案不是佘祥林案、赵作海案。“它们都是因为死者死而复生,确凿无疑地属于冤案。而念斌案仅仅是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况且在念斌无罪获释十余天后,当地公安机关就对他的“涉嫌犯罪”重新立案侦查。在此背景下,念斌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书”符合规定吗?
根据疑罪从无原则判定的无罪案件,并不一定就是事实上的冤案。但念斌案有其特殊之处。警方的取证不仅仅是瑕疵的问题,已经涉及制造伪证,并且警方所作的解释和说明是虚假的(念斌已向检方控告7名办案、检验警察,要求对其违法办案追责。)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吴宏耀就认为,念斌案不但无法证明念斌是投毒者,甚至无法证明是一起投毒案。
根据《国家赔偿法》,当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受害人有权要求国家予以赔偿。念斌已经拥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至于当地公安机关针对念斌新的立案侦查,在中国司法实践中,本来就是存在争议的(详见今日话题往期专题《无罪释放的念斌可以再被立案侦查吗》),而不管将来侦查的结果如何,都和念斌申请赔偿不冲突。
千万元精神损害索赔无法律支持,念斌最终获赔500万以内可能性比较大
有网友认为,蒙冤8年就张口要1500万元国家赔偿,这看似在漫天要价。但与念斌所受到的侵犯以及对其人生带来的影响相比,并不过分。正如念斌的国家赔偿申请书中所言,在因冤案被关押的8年时间内,“鬼门关前来回数次,令请求人横遭厄运、家破人亡、生不如死”。
但在中国当前的法律实务框架下,却难以落实。
念斌申请的1532万余元国家赔偿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医疗费、精神损失费及其他物质损失等内容。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最大,达1000万元。这样的索赔金额前所未有,根据已有的先例,国家赔偿的最高限才110万(2013年的浙江张氏叔侄冤案)。在中国政法大学洪道德教授看来,“念斌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能达到100万就很理想了。”此外,八年申冤的费用、住所砸毁的费用还有念斌姐姐的误工费,都不在国家赔偿的范围内。业内预计,此案件赔偿500万以内的可能性比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