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区2010年教师进城考试报名条件

2010年零陵区教师进城考试、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学工作需要,经请示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举行教师进城考试、考核,为规范考试、考核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试组织机构

顾 问:蒋良铁 唐海涌 张继云 卿镇平

吕 斌 罗峰林

组 长:胡乃湘

成 员:唐天光 文红艳 雷红兵 彭建华

唐顺林 刘明芬

考 核 小 组

组 长:刘明芬

成 员:人事股、纪委监察室、法制股、办公室、普教股、教研室、督导室、招生考试中心等股室有关人员及各乡镇中学校长。

办公室设人事股。

二、基本原则

1、根据城区中小学教学实际需要的原则。

2、实行公开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择优进城的原则。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基本条件

1、全区农村(含办事处学校)在职在岗教师。

2、小学具有中师及以上学历,初中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初中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考小学职位。

3、在农村工作5年及以上(即2005年8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

4、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者。

5、研究生学历可免除考试与考核,直接调入城区学校。

6、近五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报考资格。

①受到刑事处罚的;

②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③一学期请事假累计达15天以上;

④一学期旷工累计一周及以上;

⑤一学期请病假累计两个月及以上(特殊病情除外);

⑥因本人工作失误,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达3万元及以上。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8月14日—15日。

2、报名地点:各乡镇中学。

3、报名要求:报名时带好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1寸免冠近期照片2张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造假者一票否决,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16日以乡镇为单位,分学科、分层次(中学或小学)统一到人事股报名汇总。

4、考试时间:8月23日上午8:30。

5、考试地点:另定。

五、考试

笔试(满分50分)

笔试内容为:本人所报科目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与基本技能,不含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教法。卷面满分为100分,初中语文和小学语数(合卷),时量120分钟,其他科目为100分钟。报考小学音、体、美科目的教师考试科目为语数(合卷)。

本人笔试成绩按50%计入个人总分。

六、考核(满分50分)

1、奖励加分(满分22分)

①有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彰获得者或区级以上(含区级)党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产党员”、“优秀校长”、“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称号的。省级奖每项1分,市级奖每项0.8分,区级奖每项0.5分,区教育局奖励的每项0.3分(部门级降一档记分);获“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称号的,省级奖1分,市级奖0.8分。此项满分4分。

②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含课题研究、教学比武、说课)获省级一等奖每项加1分,二等奖每项加0.8分,三等奖每项加0.5分;获市级一等奖每项加0.8分,二等奖每项加0.5分,三等奖每项加0.2分;获区级一等奖每项加0.5分,二等奖每项加0.2分。同项奖只取最高奖项一次。此项满分4分。

③近三学年(2007年9月—2010年7月)学年末市、区质检或统测成绩的合格率以乡镇为单位排名,所有教师三年成绩以2.1分为基础,前三名的(按评比单位数量核定,3个及以下参评的取第一名加分,4-5个参评单位的取前二名加分,6个及以上参评单位的取前三名加分)分别加1.3分、0.8分、0.5分,一学科只有一人任教,没有参比对象的,一律按第二名记分。教多科的取最高一科记分,三年可累加。此项满分6分。

④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不含增刊)上发表论文、通讯报道(2000字以上)一篇奖励1分,市级奖励0.5分。此项满分3分。(仅限CN、CIBN刊上发表)

⑤近五学年(2005年9月—2010年7月)担任学校校长经考核称职及以上每年记0.6分,五年可累加。此项满分3分。

⑥近五年(2005年—2009年)的年度考核,优秀每年记0.4分,合格每年记0.2分。此项满分2分。

以上六项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2分。

获奖项目必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或通报)的原件及复印件;论文必须提供刊物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原件的不予认可,合著的论文只给第一作者加分。获奖项目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

2、教龄加分(满分20分)

教龄满10年记5分,每增加1年记1分,满分20分(必须是在农村学校工作,凡未经教育局批准而进入城区学校工作的教师,要减去在城区学校工作时间再计算加分年限。经教育局集体研究同意借入城区或由组织部开出借调公函的除外。

教龄以周年为核算单位,截止2010年8月31日止。

3、优惠加分(满分8分)

①连续在农村四类学校工作满20年的加记2分。

②生育独生子女加记1分。

③配偶是本区在职在岗省级骨干教师或市级学科带头人加记1分。(此项加分以证书或文件为据)

④中级及以上职称满10年的加记1分。

⑤教师因公死亡,其配偶加3分。

上述五项可累计加分。

最后根据考试、考核两项得分总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调配对象。

七、调配计划(附后)

零陵区教育局

201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