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地说,你们觉得《烈火青春》怎么样?

烈火青春这套书我觉得有趣的地方有几点。

第一。人物各有特色。

六个东方大帅哥除了样貌出众以外各怀绝技。每次每次都象是要闯祸一样但却把事情圆满解决,而且聪明又有谋略。

而且他们都在某一方面精通,六个人加起来真的是很厉害。

第二。言辞方面。

也许因为作者左晴雯是台湾人,台湾人用词方面会比较口语化,不会像是内地的书一样比较书面语。类似你所说的好奇宝宝,这个词只是一个台湾或者是现在内地常用的形容词,用在谁身上都可以的。作者的文风就是轻松有趣,而且很有意思。

第三。展令扬。

展令扬是个很神奇的人,性格最奇怪也特色最鲜明。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好吃懒做的大嘴公,喜欢耍嘴皮子,所以他说的话特别搞笑。你不妨去搜一下展令扬语录,网友们很有心的收集成语录,里面句句经典。也因为展令扬,烈火青春这个故事变得很有趣。

第四。友谊。

六个人本来完全不认识,之后变得铁哥儿们是因为六个人都是一等一的大怪胎,试问一般怎么会有人用手术刀吃饭?里面曲希瑞就是这样。每个人都有特别的地方,所以让他们惺惺相惜,建立友谊。也是因为很好的友谊,所以他们很相信对方,所以也会经常出现故意亏对方的话,看他们互相的吐槽也是一件很搞笑的事情。

最后。故事的发展。

故事基本上是一个一个事件,像是没什么关联但其实也有关联。大胆的他们去美国白宫、梵蒂冈教廷等等的挑战一件又一件新鲜有趣的事情,别人绝对遇上会退避三舍,但他们却当做游戏一样玩,这也是他们的特色,也是这本书的特色。有一种六个18岁的男孩在青春的时候干一番大事的感觉(笑)

纵观而言。

我觉得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六个人各自的魅力还有左晴雯的轻松搞笑文笔。可能开头不怎么样,可是看到故事的发展你就会爱上这本书。全部一***18部,可惜左晴雯已经没再写下去了...

说实在的,我不大喜欢伊藤忍这个人,比起这个人我更喜欢他们六个人在异人馆的生活或者是闯闯荡荡,所以每次无怨的青春这一部分我都是略着看的。如果你是从无怨的青春这一部分看起,那么觉得有点无趣是正常的。

慢慢看下去会很有趣喔。

个人特别推荐美国白宫和贝多芬上校这两话。很有趣。

以上是我自己的一些意见啦。不足以代表所有读者的看法。有什么关于烈火青春的其他事情可以PM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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