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玉驰的事件起因

2013年8月24日晚9时30分,郭玉弛在距县人民政府不足20米处,见4岁幼女小玉在其家理发店门口独自玩耍,逐心生邪念,将小玉抱至其家中实施性侵。

小玉母亲四处寻找孩子不见,立即报警,并经邻居提醒说曾见被大关县大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郭玉弛抱着,说其家在大关县扶贫办处,孩子母亲遂到该处呼叫寻找。

2013年8月24日晚上21时30分左右寻至扶贫办处,在楼下叫小孩名字,后见小孩哭着从1单元楼道下来,衣衫不整,裤子也没穿好,用手提着,孩子母亲立即将孩子抱回,此时警方也赶到,孩子母亲和警方一起赶到郭玉弛家中,当时其仅穿一条三角内裤,警方对其询问,其什么都不说,警方便将孩子母亲及小玉带到翠华镇派出所录口供,孩子当时说他将她抱到家中,将她放到床上,用什么东西整她的屁股。

警方当晚将郭玉弛带到派出所讯问,并由法医在派出所对小孩阴道及肛门处提取了分泌物,同时带到县人民医院检查,医院检查处女膜完整,但阴道口有破裂并有出血,事件处理到2013年8月25日早晨8时多。

2013年8月25日下午警方通知小玉母亲将其带到公安局,又对小孩进行了讯问。8月29日下午14时左右,警方又才通知带小孩到县公安局,问有什么要求,要写一份有什么要求的材料交给公安局,后由小孩指认犯人,小孩在7个人中准确指出了郭玉弛,并全程进行了摄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