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的主要内容
小说描写了小乡绅班纳特五个待字闺中的千金,主角是二女儿伊丽莎白。
她在舞会上认识了达西,但是耳闻他为人傲慢,一直对他心生排斥,经历一番周折,伊丽莎白解除了对达西的偏见,达西也放下傲慢,有情人终成眷属。《傲慢与偏见》描写中产阶级男女的爱情与婚姻。在奥斯汀之前,18世纪后期的英国小说中有一股女性感情潮流,充满伤心流泪的感伤情调和为忧郁而忧郁的嗜好。《傲慢与偏见》克服了这种倾向而接近于现代生活。她在小说中运用喜剧的手法表达对生活的严肃批评,探索女主人公从恋爱到结婚中自我发现的心理过程。女主人公和达西的婚姻是作者颂扬的“为天下有情人树立一个榜样”的幸福婚姻。
《傲慢与偏见》最初的书名叫《第一印象》,看中文其实看不出来有些含义,还是看英文吧
《第一印象》或者《初次印象》,the first impression,是达西留给伊丽莎白的第一印象,这个人很傲慢。不管是在电影里还是BBC拍的剧里,这个镜头还是比较经典的。之后情节继续发展,这个印象才逐渐改变。
《傲慢与偏见》是之后改用的书名,pride and ?prejudice,首先修辞上这个书名压了头韵,英文叫alliteration,英文名读起来很上口。其次,这个名男女主都关照了,傲慢pride指达西,偏见prejudice指伊丽莎白,这是通常性的理解。其实仔细读读这个书,我更觉得其中的傲慢和偏见是双向的,更像是两个人都是傲慢的,同时对对方有偏见,随着接触更多,两个人的态度都在慢慢改变。
这本书没有资格像其他名著一样被推荐给别人,但我实在无法理解为什么有人一直吹这本书以及这个作者。
看的书不多,唯独觉得这一本没趣,情节老套,人物形象我也不喜欢,出彩的地方莫不是书名:哇塞,两种人类的品质,听上去就好厉害啊,肯定是本好书!
实际上它除了名字真的没什么出彩的地方,说是文学不那么文学,说是文化又谈不上文化,就因为作者是个那个年代的女作家,那时候已经有商业包装了,并且效果真的不错!
如果题主真的想看,我们的《红楼梦》要比这本歧视与自矜之书强多了。如果你仔细体会,你会发现这个女人完全就是凭着自己有些文化在yy,给人的感觉极为糟糕。如果她不是在反讽的话,那她人格就确实存在些问题。
据说国外还有这个作者的协会,我是真的欣赏不来,就是觉得一个人带头吹,其他人也都想装作通晓文学的样子,于是乎这本书就火起来了。文学界之皇帝新衣非它莫属!
感谢题主给了一个机会,一个能让人畅所欲言的机会。看完这本书,真是难受的说不出话来,简直是在浪费时间好吧,去睡上一整天都比看这书强上百倍。如果真要说它给我带来了些什么,确实,也有点东西。它让我懂得了经典书目推荐也并不百分百靠谱,也让我知道了商业包装不是近些年才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