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马屁这一次的由来故事

有一则妇孺皆知的笑话:从前,有个爱拍马屁的人,皇帝、百官都被他拍得团团转。阎王听说后,派小鬼把他捉拿到阎王殿,准备判他下油锅。这人两眼骨碌碌一转,马上“扑通”一声跪下,说:“阎王老爷,不是小人愿意低三下四,而是那些人喜欢让我吹捧、奉承。如果他们都能像您一样铁面无私、执法如山,那么我再怎样拍马,也没有用处啊!”阎王听了这话句句入耳,就判他无罪,仍派小鬼送他回了人间。

瞧,从有罪到无罪,逃掉“下油锅”之刑,靠什么?拍马屁!“拍马屁”又叫“媚人”,它能使被拍者如饮醇酒、四体通泰,在不知不觉中进入施拍者的圈套,可见拍马屁之功效。“拍马屁”、“媚人”这名称,听起来多少有点不雅,所以文雅之士将它换了一个名号,称为“戴高帽”。明清笑话集《高帽子》中有一个有趣的笑话:“世俗谓媚人为顶高帽子。当有门生两人初放外任,同谒老师者。老师谓今世直道不行,逢人送顶高帽子,斯可矣。其一人曰:‘老师之言不谬,今之世不喜高帽子如老师者,有几人哉?’老师大喜。即出,顾同谒者曰:‘高帽子已送去一顶矣。’”

“拍马屁”、“戴高帽”,这名号虽然直观,通俗易懂,但有不足之处,它没有揭示出其本身的危害性。所以,现在有人将“拍马屁”、“戴高帽”之类,叫做“精神贿赂”。这个叫法好,揭示出了“拍马屁”、“戴高帽”的本质,使人一下子想到行贿受贿,警醒其危害性丝毫不逊于物质贿赂。

笔者认为,“拍马屁”、“戴高帽”、“精神贿赂”的本质,就是采取非物质贿赂的不正当手段,以“精神”为“礼品”,去打动行贿对象,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

现在,有些人善于对领导干部搞精神贿赂,可谓用心良苦。原河南省卢氏县一县委书记的继父去世,手下的几名乡官不惜跑数百里,到他的老家去奔丧,他们披麻戴孝跪在灵堂前,痛哭流涕,比死了亲娘老子还要伤心,众人怎么劝也劝阻不住,后来还是该书记亲自出面,说声“行啦!行啦!知道啦!”,这才打住;后来这几位乡官分别被任命为县建委主任、县委常委兼宣传部长和常务副县长。卢氏县的乡官把“孝子”的角色扮演得如此投入,用实际行动向该书记表“忠心”,是种献媚手段,即“精神贿赂”——哭灵哭出了该书记的信任,也哭来了一顶顶乌纱帽。如果说这些献媚还比较传统的话,那么当前树碑立传、文过饰非的媚技则是今人的独创。山西省浮山县官员为吹捧一位亲临基层植树的副省长,居然立了一块碑,碑上赫然刻着“省长植树碑”几个大字。沈阳市原常务副市长马向东一心想把自己包装成开拓进取、年轻有为的干部,于是,立刻就有人替他写文章,谈中青年干部人生观、荣辱观、城市战略新思考等。马向东本是个大贪官,搞“精神贿赂”的人却不管,使出吃奶的劲儿也要把马向东包装成“大学问家”、“大政治家”!当然,其背后的个人目的是可想而知的。

“千多万多,马屁不多”,“千穿万穿,马屁不穿”。从古至今,黄钟毁弃、瓦釜雷鸣的悲剧延续了几千年,“精神贿赂”的危害性是巨大的。精神贿赂异于物质贿赂,它具有很大的欺骗性和隐蔽性,极不易让人察觉。从法律层面上看,“精神贿赂”构不上犯罪,但从本质上而言,它却是人们思想的大敌,行为的祸根。一些头脑不太清醒、意志不坚定的领导,很有可能在“拍马屁”、“戴高帽”、“精神贿赂”中,不知不觉地失守思想道德防线,一步步走向堕落,而搞“精神贿赂”之流往往中饱私囊,官运亨通。因此,我们务必提高警惕,慎防“精神贿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