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民警盗窃钻石名表被判14年半,判决的依据是什么?

引言:山西太原民警盗窃钻石名表被判了14年半,判决的依据就是这位民警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半,并处罚金20万元,因为是一个警察却做着与警察完全不相符的事情,这样的人根本不配为一个警察。

一、判决的依据

不知道大家对于民警是一个什么样的想法,在小编的印象当中,民警他其实就是保护我们的人,他能够帮助我们解决问题,可以给我们提供帮助,但是有一些民警他就像是一个害群之马,有他的存在,让所有的民警都受到了不好的对待,在山西太原有一位民警,他盗窃钻石名表,被判了14年半判决的依据,就是因为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的财物,并且数额巨大,因此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

二、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来实行的盗窃

这个人他是派出所里面的一个小民警,当时趁着实施抓捕之机并且事先预谋之后到达现场,将自己佩戴的执法记录仪关闭,也关闭了另外一名辅警的记录仪两次单独进入到这个女士的家中,踩点搜寻4级作案,最后还制造了混乱以便后期的行窃,不过还好这一家的户主是比较警惕的,户主他们及时的发现了家里面的变化,然后报警。

三、总结

甚至在别人报案之后,这个人还拒不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隐匿赃物,编造谎言来进行搪塞,刻意的去隐瞒了事实,说实话这个人盗窃的东西是非常多的,被盗钻戒价值人民币126万元这个数额真的非常的巨大,所以构成了盗窃罪,这个也提醒大家在上生活当中是有很多的诱惑,但是我们在面对诱惑的时候,要学会坚守住自己的本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