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天数怎么规定的

年休天数的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劳动法》及相关规定。

一、年休假的定义与意义

年休假,即劳动者在连续工作满一定年限后,依法享有的带薪休假。它是劳动者休息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二、年休假的天数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天数如下: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此外,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劳动者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三、年休假的安排与调整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劳动者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劳动者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如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综上所述:

年休天数的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确定不同的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应统筹安排劳动者的年休假,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对于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年休假的,单位应按规定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五条规定: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规定: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