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左右杀人

12岁杀人不承担刑事责任,责令父母或者监护人管教;必要时,政府也可以接受教育。《刑法》第十七条十六岁以上的人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十四岁以下十六岁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重伤、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中毒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十四岁以下十八岁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十六岁以下不受刑事处罚的,责令父母、监护人管教;必要时,政府也可以接受教育。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