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的豪雨造成了哪些灾害?
台湾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及地形地势所形成的自然环境多豪雨洪水,滚滚黄流中的泥土沙石淤积形成台北盆地,以及兰阳、台中、彰云、嘉南、高雄和屏东等各平原。
丰沛雨水所形成的这些无垠的沃野,正是原住民赖以猎食维生的大地,更是渡海拓荒垦殖的先祖们所面对的自然环境。先人历经三四百年的艰辛努力,才建立起今日的台湾。
台湾是我国外贸的重要通道。因此也可以说,没有豪雨洪水,就没有富庶繁荣的台湾。
虽然豪雨洪水促成台湾的文明,但发生豪雨洪水时,水势湍急,波涛汹涌,山崩土埋,溢流漫淹,均会造成生命和财产的重大损失。
根据统计,1961年~1991年的30年间,台湾平均每年因水灾造成的直接损失达142亿元,约为国民生产毛额的0.68%。为了能防洪避洪以减灾安民,进而蓄洪用洪以兴利裕民,就应研究台湾的豪雨洪水现象,才能对豪雨规划出适当有效的对策。
1624年,在荷兰人占据台湾之前,已有我国人民移居台湾,但直至1683年台湾归清,文献上有关台风豪雨的纪录并不多。1661年,郑成功从荷兰侵略者手里收复了沦陷38年的中国
神圣领土台湾。
清代虽然还没有近代的水文仪器测量豪雨洪水的大小,但从各种历史文献及奏章中,可以找到发生重大豪雨洪水的日期及灾情的记录,有些也记载淹水的深度。如果只计算台湾属于清代的时间,即1683年至1895年,在此213年间,***计有220次风灾及水灾,平均每年发生1.03次。
从1896年至1945年的49年间,***有178次台风侵袭台湾,平均每年有3.63次,但并非每次台风均会发生灾害。
1912年至1941年发生水灾的频率最高,平均每年2.2次,约与清朝末年相当。由1945年至2002年的57年间,侵袭台湾的台风***有243次,平均每年4.26次。其中1991年及2001年各有8次,是历年来最多的,有7次台风的有3年,有6次台风的也有3年。
由1948年至2000年,台湾另有37次是因豪雨成灾。例如1959年的八七水灾,合计***有183次水灾,平均每年有4.25次。发生水灾次数最多的是2000年的9次,1990年及1994年各有8次,而每年发生7次的则有5年,都在1981年以后。
每年由于人口与开发利用面积的增加,因豪雨造成水灾的次数也在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