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9 岁妈妈遗弃 27 天男婴被判 6 个月,你认为这一判决有何吐槽之处?
19岁正值花样年华,但是有的孩子心理叛逆,做出了一些很反叛的事情,不知悔改而且还知法犯法,真的让人唏嘘不已。下面对于这件事来说说我的看法,吐槽正式开始。
事情缘由:江苏宜兴19岁女子王某与男友交往三个月后分手,不久后发现自己怀孕,早产生下孩子后,因无力照料,在孩子出生27天后将其遗弃。法院近日判决,王某犯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依法撤销王某对所生男婴的监护权,指定宜兴市民政局作为男婴的监护人。
没有责任心?
19岁已经是个大人了,已经有了明辨是非、到了懂得人情世故的年纪。如果没做好当母亲的准备,又为何把他生下?此举令我十分费解,如果你没有做好准备就不要去触碰一些事情,否则最后是很难收场的。在此奉劝大家:你的孩子是你生下来的没错,但是不代表你可以随意处置!在你肚子里的时候,你可以选择堕胎,但是已经生下来了他就是一条生命!不可随意处置!
不懂法律 文盲一个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了遗弃罪,即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理论上,遗弃罪是典型的不作为犯罪,即违反法律明确的作为义务,对需要扶养的家庭成员拒绝扶养,造成严重后果(危险)的行为。19岁应该懂得了遗弃罪,知法犯法,不仅给自己的人生抹上了一个污点,也给社会带来了不好的影响。
男生更应该被判刑
女生被判处无可厚非,但是男生行为也直接的造成了男婴被遗弃,属于***同行为,因为一个人也造不出来孩子啊。所以,在行为上男生是***同发出者,不能因为没有结婚就不代表孩子不***同承担。我觉得这是一个法律上的漏洞,而且现在成年人同居已经是很正常的事情了,应该法律化。如果没有法律进行约束行为,那么将还会有人肆无忌惮的抛弃自己的孩子。
会受到道德的谴责
作为一个人成年人,一定要首先记得自己是一个人,既然选择把孩子带到这个世界上来,那就得承担起为人父母的责任,而不是把人命视为草芥。对于成年人来说,谈恋爱是一件很自由的事情,但是在一段并没有那么成熟的爱情关系里,在处理这类问题时,还需要双方***同的负责与协调。
抛弃自己的孩子心狠程度达到人性不可及,虎毒还不食子呢。她将来早晚会有成家立业的时候,那么孩子一点点长大熟知自己的父母因为没有道德的约束抛弃他,身边的亲戚朋友都了解了这件事情,孩子将来也会了解有一对狠心的父母,那么孩子的内心得是多么的煎熬和痛苦。这两个人不配为人啊。
对于这样的事情给我们带来的是更多的反思:
1、社会应该如何保护未成年女性;
2、如何教育未成年女性;
3、如何引导少女们正确认识到性和生育的本质;
4、父母的教育是否存在问题,和孩子之间的沟通是否存在障碍;
5、成年人对于法律的认知应该加强;
6、法律不能限制的不代表道德就要沦丧;
7、同居期间生子责任如何界定?
这个事件并不是个性事件,近些年来时有发生这种抛弃婴孩的事情,那么我们更深应该深思,如何让道德和法律协作起来,是我们所有人的责任和义务。希望这样的事情不要在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