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女主播相约开房,女主播报警双双惹祸上身,警方如何处理的?
男子与女主播相约开房,女主播报警双双惹祸上身
浙江杭州,美女主播小苑报警称自己被男粉丝陈某强奸了。面对警察的询问,小苑言语躲闪,有意回避问题。警方经过调查发现,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陈某是小苑的粉丝,垂涎小苑的美貌已久,称愿意支付5万元包夜。小苑被5万元的价格感动了,欣然赴约。
两人在酒店内发生了性关系。完事后,陈某借口去车上拿东西竟溜之大吉。小苑只得到了100元路费,感觉受到了侮辱的小苑报警称被强奸。最终,二人因涉嫌卖淫嫖娼,均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4天。
警方如何处理的 1、女主播小苑见钱眼开,为了钱什么活都接,遇到不按套路出牌的陈某,只能自认倒霉了。小苑想报警维权、出气,这种方法是行不通的,如果陈某真被警方以强奸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小苑是有可能构成诬告陷害罪的。2、陈某假装以5万元价格包夜,是否构成诈骗呢?陈某确实欺骗了小苑,这种属于民事欺诈,不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是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产性利益的行为,本案中小苑没有财产性利益损失,只是没有获得“嫖资”,而嫖资是应当追缴的,法律不予保护。
那陈某为何不涉嫌强奸罪呢?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本案中,陈某并没有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小苑是自愿的,甚至是主动的,因此陈某不构成强奸罪。
3、陈某虽然没有支付嫖资,但是两人达成了交易的合意,并且已经完成了该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66条?,卖淫、嫖娼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所以二人都被处以行政拘留4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