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居住证过期了怎么续期

应按照相关规定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续期申请。

一、准备续期所需材料

1、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2、过期的居住证原件;

3、居住地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明等;

4、其他可能需要的辅助材料,如近期照片等。

二、前往公安机关提交续期申请

持证人应前往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指定的居住证办理窗口,提交续期申请并递交所需材料。

三、等待审核与处理

公安机关会对提交的续期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核通过后,会进行居住证的续期处理。

四、领取新的居住证

在续期处理完成后,持证人需按照公安机关的通知,前往指定地点领取新的居住证。

综上所述:

广州居住证过期后,持证人应准备相关材料,前往公安机关提交续期申请,等待审核与处理,并在完成后领取新的居住证,以确保其合法居住权益。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条规定: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广州市居住证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规定: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和居住地住址或者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到居住地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