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女生被老师性侵,构成强奸罪吗,女生该如何保护自己?
禽兽不如,简直刷新三观。成都某大学医学院女生在网上发帖举报老师性侵,1月3日晚,该女生在自己租住的家里,被曾经的大学辅导员董某灌醉后性侵。
女子发帖称,董某对其频繁性骚扰性暗示,但均被其拒绝。但因为害怕董某影响其学业,对其选择了忍受,在此长期的精神压力下,该女子患上了严重的精神抑郁,还多次割腕自杀。
但禽兽就是禽兽,董某将女生灌醉后与其发生了关系。
目前,董某已被学校开除,警方对其犯罪问题正在调查。
该老师构成强奸罪吗?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罪侵犯的是妇女的性自由权,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是指犯罪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从案情看,董某的行为显然不属于暴力行为或胁迫行为,那董某的行为是否属于强奸罪中“以其他手段”实施奸淫的行为。
强奸罪中的最为核心的要素就是“违背女性的意志”,本案中董某在被女生拒绝后,利用其老师身份带来的特殊地位,采取多种手段将女生灌醉,使其丧失性防卫能力,在女生不知反抗、不能反抗、无法反抗的情况下,趁机与女生发生性关系。因此,董某的行为符合强奸罪的行为特征,也违背了女生的性自由意志,董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女生遇到性骚扰时,该如何保护自己?此案发生在师生之间,人性决定了我们对陌生人始终保持着高度警惕,而面对像师生这样的熟人关系时,则心怀侥幸“他不会伤害我”,相信对方没有恶意,从而降低警惕。然而,我们的信任期许并不能降低受伤害的几率。
有数据统计,71%的强奸发生在熟人之间,其中包括:亲戚、朋友、老师、上级等等。而近60%的强奸地点发生在受害人或施害人的家中,而非偏僻小巷。强奸大都发生在熟人之间,我们称之为:“熟人强奸”。
如何避免被“熟人强奸”?遭遇侵害,怎样做能将伤害降到最低?
1. 一个异性“熟人”邀约去酒店、卧室谈话,,或直接拒绝。
2.如果不幸在私密空间并被扑倒,不妨先尝试和施害人沟通:“我有哮喘,一旦发病可能丧命!”有些施害人只是图色并不想害命,可一旦出了人命,事就大了。
3.如果沟通无效请提出改去公***场所就不要再过分反抗了,很多奸杀案件都是由于女性的强力反抗和呼喊导致歹徒恼羞成怒,直接把女性杀害。任何时候生命都是最重要的。
当然,受伤害后还是要注意留存证据,不要洗澡,不要整理房间,不要扔东西,同时请尽快报案,越早报案对案件认定越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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