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卖掉女友儿子又卖亲生女儿,法院是如何判决的?
这件事情发生在江苏省,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逮捕并且被法院判刑。犯罪嫌疑人陈强被判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其中有一年是因为重婚罪,另外六年是因为拐卖儿童罪。在他出手自己的儿子和女儿的时候,就已经触犯了我国的拐卖儿童法,而且还被处以罚金两万元。在明知道他有妻子的情况下,与他结婚的张翠也因为重婚罪被判有期徒刑,并且拐卖儿童罪被处以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最终获刑五年零六个月,与陈强一样也被处以罚金两万元。
事情发生在2006年的五月,陈强原本是有妻子的,他的妻子是金女士。两人结婚一年之后生下了自己的儿子,小橙可是不幸的事情降临在了这个家庭,小陈出生便是多重残疾,经过医院的鉴定是四级。而陈强的妻子金女士也是一名精神病人,无力抚养自己的儿子。
2007年之后,小陈都是由金女士独自抚养,仅仅是一个人承担下了小城的所有生活费用和医疗费用,而陈强从未管过自己的孩子。在2016年的时候,陈强认识了一名女子叫做张翠,并且把这名女子带自己家与自己的妻子一同居住。随后陈强与这名女子离开了家,在之后的三年里,从未照顾过自己的妻子和孩子,陈强的妻子金某在三年之后,2019年向法院提起起诉,法院经检查后预以受理。
法院调查中发现陈强与张翠认识的时候,张翠就怀孕了。随后两人以送人的名义把孩子卖给了其他人,获得了抚养费2.5万元,用于两个人的吃喝玩乐。事隔两年之后,张翠再次怀孕,两人又以1.4万元的价格将自己的女儿出售,钱同样被两人挥霍掉,在2019年的时候,警察将陈强与张翠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