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宝马740车主背景
一、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形势比人强!
河南永城玛莎拉蒂撞宝马案中,受害者有三人,两人死亡,一人重伤。
死亡的葛某和贾某当然可以不签字不谅解,跟谭某死磕到底,但是重伤的王某还在医院呢,他被下了数次的病危通知书,从事发到现在,花的治疗费都有四百多万,一个普通的家庭如何堪负这巨额医疗费,一日不签谅解协议就一日拿不到赔偿,死人等的起,活人等不起啊。
对于葛某和贾某来说,这是正义的据理力争。
对于重伤的王某来说,这是活下去的机会。
换位思考,你们会如何选择?
二、家属签了谅解书了,为啥又说对判决不满意?
我这个嘴一向是比较毒的,首先我先严厉谴责一下这个豪车女车主,简直就不是人,死不足惜。
但是,我们先看看审判长的原话:
经各方***同努力,当事人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并赔偿到位。
这是谭某能免于一死的前提,即然和解协议都签了,谅解书也签了,也接受这个赔偿了,为何判决下来,又满意了?这不是出尔反尔?这不是又当又立?这不是穿上裤子不认账?这不就是脱裤子放屁?这不就是玩吃了吐?
更让我不解的是,他们不满意的原因不是因为谭某没被判死刑,而是对判无期不满意,应该判死缓。
咱们假设谭某在服刑期间足够认真(both rich and influential),那么无期最少只服刑13年,就是死缓也必定会变成无期,只不过是多坐两年牢,意义在哪里?只要谭某不死,她坐多少年牢的本身就没有意义,因为只要她活着并具有钞能力,一切都有可能,不是吗?
三、为啥这个案子拖了这么久才判决。其实像什么2020自然灾害啊,这些根本不是这个案件拖这么久的原因,拖这么久的原因还是因为谅解书。
重伤的王某被撞成了植物人,最终治疗费可能逾千万,借的是家徒四壁,他们是愿意签谅解书的。
而另两位受害者家属,人都没有也没什么盼头了,就希望谭某死,马上死立刻死,不愿意签谅解书。
谭某家属凭亿(不是错别字)近人的和这三位受害者说:你们不签,就没钱,你们自己想?。
还是那个道理,死人无所谓,活人等不起,呜呼哀哉,抚膺长叹!
苍天苍天此何人,构此大罪该何论。
无食吾欲食其肉,无衣吾欲寝其皮。
不但等不起,甚至要自降价来签这份谅解协议,我们试想一下,如果谭某家属积极为王某保命,要1300万就给1300万,这份谅解书说不定早就签了,但是谭某不是人,她家里人也不做人,一方面是王某想活命,一方面是谭某家属要砍价,一千三百万没有,便宜点儿你能行就行,不行你咱们再聊。
最后三家受害者是如何内部沟通协调的,我们就不得而知了,反正结果就是我们看到的,甚至我们都不知道准确的赔偿金额,但是我想对王某的赔偿怎么也得比五百万多,要不然医疗费的坑都填不上,大概率死者的赔偿会在两百万左右,这也是坊间比较认可的赔偿数值。
太少了,是吧!实在太少了!你开个车价值二三百万,别人一条命也二三百万?
四、如果家属死也不签谅解书,谭某会被判死刑吗?不会!
我并不是说谭某成功买命了,法律是不允许花钱买命的,我只是从一审判决结果上来看,我觉得即使没有谅解书她也不会被死刑。
因为谅解书这个东西,它的作用是特定而有限的。
原本没有达到死刑的,取得受害者的谅解可以减轻刑罚,但是如果这个人就该被死刑,那么她能不能取得谅解书其实意义不大,该死还是一定要死。
一审判了无期甚至不是死缓,就说明法律认为谭某还够不上死刑,所以即使没有谅解书,谭某也不会被判死刑,毕竟她不是主观上就是想喝了酒开个车去撞死两个人解解酒,明白吗?虽然看上去她仍然不是个东西,但是她的致二死,非主观意愿,这很重要。
最后:
不要老是拿键盘侠的话当真,要是让键盘侠当法官,那大概人口能少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