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震寰的领袖人物

在众多叱咤风云的商界领袖中,霍震寰是最为特别的一个。他给人的印象永远是沉稳有力,充满自信又不事张扬。

霍震寰的内敛和含而不露成为他处世哲学的一部分。

他从父亲霍英东那儿学到了坚韧不拔、敢于拼搏的精神特质,更智慧地将中国武术精华融会到他的为商之道和处世哲学之中。

霍震寰充分运用太极拳功四两拨千钧的功力,善于因势利导,既能避过风险又能借力打力、以柔克刚。

中华武术精髓与营商之道的融会贯通,使霍震寰三十余年的商旅生涯,纵横驰骋,游刃有余。

要奋斗就要有目标,有目标才谈得上超越。

霍震寰为香港找到了自我超越的目标——东方瑞士。

从霍震寰的视野里,不难看出新一代商界领袖的前瞻性和踏实的创新精神。

无论如何,香港需要这样的智者,以全新的视野为未来导航。 2011年12月,已故全国政协副主席霍英东病逝5年后,曝出争产风暴。长房三子霍震宇以遗产执行人身份入禀法院,指控兄长霍震寰擅将逾14亿元部分遗产据为己有,并迫令长房兄弟姐妹签署备忘确认唯一受益人身份,否则不获分配财产。

霍震宇指,自霍英东于 2006年10月去世后,霍震寰便自称拥有一批家族资产,包括霍家祖业霍兴业堂置业有限公司350股普通股、三家海外公司的全部股权、及三个海外银行户口的资产等。随后,霍震寰又在2007至2008年,以各种手段,要求各房成员签文件确认他的资产,甚至将5亿港元分给肯签名的部分二、三房成员。

对于霍震寰声称海外公司股权及户口资产,价值仅14.36亿港元,但霍震宇认为估值过粗及已过时。此外,霍震寰还擅自将遗产中约值9000万港元的珠宝由自己负责分配。

入禀状指出,霍英东生前委任3人作为遗产执行人,安排死后由信托人从遗产中,每月向每位妻子及子女分配固定财产。

原告指震寰在未得到其余两名遗产执行人同意下,将由霍兴业堂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350普通股、离岸公司及与霍英东联名的离岸户口持有***14亿港元转为名下及私人户口,当中包括转帐款项,以及出售股票声称是有关遗产的唯一受益人。

震寰于07年至08年间,曾于大宅与各房成员开会,要求各房家庭成员签订4份「家庭安排备忘」,声称自己是霍兴业堂持有的股权唯一受益人,要求各房签署确认其受益人身份,否则不会获分财产,只会获分每月固定款项。

最终二房及三房签署有关备忘,震寰并在未得其余两名遗产执行人同意及签订备忘下,从离岸公司获得的资产中,支付5.09亿港元予两房成员。

原告认为,震寰做法涉及作为遗产执行人及个人利益冲突,其间又向***同遗产执行人及其余遗产受益人施压及威迫,单方面分配遗产,及将部分遗产据为己有,故要求撤换其遗产执行人身份,改由已退休的上诉庭副庭长罗杰志与原告一同出任,并要求震寰交代遗产帐目,以及保险箱内遗产内容。

争产风波甫曝出,霍霆寰透过其助理表示,他不在港,暂未能响应;其兄霍震霆20日透过助理表示,不会作出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