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城联动税收合作框架协议》
《双城联动税收合作框架协议》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广州市税务局在深圳召开广深税收“双城联动”工作会议,正式签署《双城联动税收合作框架协议》,以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服务“双区”建设,深化“双城联动、比翼双飞”的战略部署,推动广深税收工作携手,持续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贡献税务力量。
根据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推进执法区域协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促进税费业务通办、开展税收管理合作、开展税源培植分析、维护良好税收秩序、促进税收协同***治、开展国际税收管理协作等领域,推动10大方面33项措施的深入合作。
广州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表示,此次访深是一场“春天之约”“取经之旅”,更是一次“联手合作之行”。同处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前沿阵地,广深税务机关***同参与双城联动建设,既是战略之需,也是***赢之举;既有良好基础,又有巨大空间。期待广深两地税务局以此次合作为起点,***同探索税收现代化“方程式”的“解题方案”,携手助推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发展。
深圳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表示,衷心期待广深两地税务局以此为契机,围绕税收“双城联动”合作项目,在政策研究、税费征管、税收执法、纳税服务、队伍建设等方面持续开展更深层次、更广领域的合作,也希望这场“春天之约”不仅“枝繁叶茂”,更能“花枝常开”“有花有果”,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成果,为深化全广东省,乃至全国重点区域合作提供新范式。
广深双城联动已经从规划蓝图变为现实。在协同***进、互利***赢中,广深两地正合力深化更多领域的税收合作,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双城联动的新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