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契约论的作者是谁

《社会契约论》的作者是让·雅克·卢梭。

让·雅克·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1712年6月28日~1778年7月2日),法国十八世纪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民主政论家和浪漫主义文学流派的开创者,启蒙运动代表人物之一。主要著作有《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社会契约论》《爱弥儿》《忏悔录》《新爱洛伊丝》《植物学通信》等。

卢梭出身于瑞士日内瓦的一贫苦家庭,当过学徒、仆役、私人秘书、乐谱抄写员。一生颠沛流离,备历艰辛。1749年曾以《科学与艺术的进步是否有助敦化风俗》一文而闻名。1762年因发表《社会契约论》《爱弥儿》而遭法国当局的追捕,避居瑞士、普鲁士、英国,1778年在巴黎逝世。

让·雅克·卢梭的社会观点:

卢梭关于社会的学说包含着对人类文明的反省,他克服了启蒙学者盲目的社会进步观。在其第一篇论文中,他对第戎科学院征文题“科学和艺术的复兴是否有助于敦化风俗”做了否定的回答。在他看来,文明与自然、理性与自然本能相比,是一种蜕变,甚至是堕落。在自然状态中,人类在为自己的生存而与自然作斗争中和睦相处,并在与自然的相互关系中形成了良好纯朴的德性。

而文明的发展摧毁了这些原始的德性,人变得越来越聪明,而私有制却使人的心灵变坏。卢梭把文明的进步称做人类“最大的不幸”,因为人类所有的进步,不断地使人类与其原始状态背道而驰。因此,他认为,“文明的发展史”不过是一部“人类的疾病史而已”,有理性的人类失去了原始朴素的感性,产生了大量无益的需求,科学和艺术助长了奢侈浪费,自由变成了专制。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让-雅克·卢梭